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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维权制度公信力不足 “医闹”频频问责

2009年08月17日07:2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经济参考报

  网民解析:医疗维权机制公信力不足滋生“医闹”

  2009年6月21日,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的一起血淋淋的医患冲突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事件平息50余天后,网民仍在持续而激烈地议论着。

  据《中国青年报》6月29日报道,南平“医闹”事件起因为一患者在手术后死亡,死者家属索赔时被告知须通过相关部门鉴定以判定医院是否应担负责任,由于不信任鉴定程序,死者家属50多人围堵医院,殴打医生,有一名医生身中6刀。

后经政府协调,医院支付死者家属21万元,并退还全部医疗费用以了结冲突。此后,恐惧并愤慨的医生们在市政府门前静坐请愿,要求政府打击医闹,维护医疗秩序。

  事件经由各种媒介曝光后,更多的“医闹”事件在网上浮出水面,近者,如在2009年6月一个月里就发生数起“医闹”事件,远者,则追溯到四五年前。在这些冲突当中,滋事者有的是患者亲朋,有的则是花钱雇佣来的“职业医闹”。

  对于“医闹”这个暴力解决医患冲突的畸形职业,很多网民斥之为“流氓无赖”,也有网民在反思,究竟是谁为“医闹”滋生提供土壤?

  坚决打击“医闹”保护“白衣天使”

  “医闹太可恶了,大灾大难面前医护人员是天使,冲在最前沿,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可怜得连自尊安全都没有了,可悲呀。”四川省广元市一网民如是感慨。网民afternoon168写到:“医护人员也是人,她们不是钢铁侠,他们不是公务员,她们天天忙死忙活的,你们知道不?”

  看到“医闹”事件亲历者传到网络上的文字和照片,许多网民对“血溅白衣”的一幕感到愤愤不平,他们为医护人员声辩———

  “每个手术都有风险,请有些网友不要侮辱医院,没有医院,没有医生你们现在还能在这里自由畅谈吗?病人家属一味的怪医院可有没有想过,医院也有难处,医院的每个医生护士也很尽力。”

  “有谁知道这一次次的医闹给医疗行业及从业人员带来多大的冲击,一周工作90个小时,没有节假日,没有白天和夜晚……很多医疗人员已经慢慢的退出医疗行业,医学院的毕业生毕业后仅有25%从事医疗行业,是什么让他们放弃了他们儿时的梦想与刚刚步入医科大学时的誓言:健康所系,生命相托。”

  一名福建网民责问“如果医生得不到政府、国家的爱护,以后谁能学医?国家缺医问题何以解决?医院不可能不死人,如果医院一死人,都要医生向死者下跪,那医生的尊严何在?学医是何等辛苦,如果医生都受到如此的待遇,谁还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学医?南平医院发生如此严重的问题应该引起卫生部以至中央的重视!要求严惩南平以至全国医闹事件凶手!”

  另一福建网民建议,应坚决打击“医闹”的始作俑者,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他指出:“如果不制定相应的措施保护医生的合法行医行为,导致的结果就会是当医生的人越来越少,病人看病越来越难。”

  患者欲以“闹”冲破问责铁幕

  在否定了恶意敲诈的“医闹”行为后,部分网民揭露了患者在医疗纠纷中“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象。

  博主“绿野仙踪”认为,南平的医闹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矛盾的白热化,医院失去了在群众中的崇高威望,过高的医疗费用导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群众积集怨气后便用非常的手段来发泄。很简单的一件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是战争状态,完全成敌对危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和赔偿的程序复杂,成本高,时间长,群众缺乏信任感,基本上形成了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状。

  另一博主“郁闷先生医生情”的博客上载文写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闹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捷径。因为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耗时长,而且即便得到赔偿(一般不超过10万元)也远不如以‘胁迫协商’的方式赔得多。据永安市卫生局官员透露,当地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只有20%左右确认是医院的过错。也就是说,走医疗鉴定的路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赔不到钱的。”

  一些网民认为,尽管“医闹”的行为并不合法,但患者选择“闹”而不依从合法途径,即进行医学鉴定去解决医疗纠纷,是有其道理的。

  一位经历过医疗纠纷的网民说:“通过我的亲身经历,我真正感悟到,有些医疗事故患者为什么搞医闹,而不走医学鉴定,因为一是老子给儿子组织鉴定,摆脱不了亲情纽带关系;二是患者是弱势群体,无论从精神上、资金上、时间上都与院方折腾不起。”

  大旗辽宁网友指出:“‘医闹一族’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很显然,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讨说法’途径。”他指出,“患者在医院面前,绝大多数是弱者。目前医疗事故鉴定体制,尽管从过去的卫生行政部门出面组织鉴定(被称为父亲给儿子鉴定)改革为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长是医院院长,自己给自己鉴定),能让患者信服?鉴定方和医院不是一家人吗?”

  博主“老戴”表示:“在医患纠纷中,谁不想依法维权,但前提必须有完善的维权机制。如果维权渠道不畅,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化解医患之间出现的潜在矛盾,患者正当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通过过激的非理性的方式达到维权的目的,发生‘医闹’恶性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公信力亟待重建

  网友“wxh6622”认为,“医闹”产生的祸首是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维权制度的社会公信力不足。这一观点得到不少网民的认可。“wxh6622”指出:“医疗纠纷在若干年前发生的时候病人家属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医疗鉴定上,因为他们认为政府的权威会给他们一个说法,但恰恰相反的是每次的权威都会宣布医院方无过错,是患者突发死亡……医闹发展到这一步是一开始的不公正造成的。”

  互联网上蔓延着网民对医院和医学鉴定机构的不信任感,认为“医生无德”者不胜枚举,甚至有网民认为“医生该打”、“医闹有理”。

  人民网刊载评论分析道:“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有:医疗事故鉴定、诉讼、行政调解。首先,医疗事故鉴定由各级医学会负责,但专家与医院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民间称为‘老子鉴定儿子’,公信度不高。其次,打官司程序复杂,成本太高。很多人为了要个‘说法’,从‘黑发人’变成‘白发人’,也未必能拿到一纸公正判决。再者,行政调解的主持者大多是卫生行政部门,而非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患方普遍缺乏信任感。”

  于是,重建维权机制的公信力已迫在眉睫。

  如何让医疗纠纷维权回归理性和法治的轨道?

  一方面,有网友呼吁:“强化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威性,简化鉴定程序,完善鉴定规则,明确鉴定标准,降低患者维权成本,保证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另一方面,网友认为应由政府扶持鼓励组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维权机构,为患者维权开辟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搜狐博主“鹰观天下”指出:“建立医疗责任险后,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医患双方的风险发生了转移。这样,医疗机构由于不再直接进行赔付,其正常秩序不再受影响,而患者或其家属是否该得到赔偿,也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其利益也有保障。”

  (本报记者张小洁整理)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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