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征求意见稿“醉驾同车乘客也应处罚”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12日10:42
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记者陆敏)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23分报道,公安部近日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准备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
记者刚刚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这份征求意见稿只是公安部交管局列举了打击酒后期间各地的一些做法,供全国的公安机关研究讨论,目前里面很多的条例不一定会有实施,但可以先看一下征求意见稿当中有哪些不同的改变,这份征求意见稿当中对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都有所加重,比如把醉酒驾驶等行为是准备纳入刑法的一个调整范围,并且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造成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这三个档次来分别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应该高于交通肇事的法定处罚。
关于严重的解读,就是以前的属时候如果有醉酒驾车,如果是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高只会面临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根本不在刑法处罚范围之内,相当于只有出现了恶劣的结果才会遭受处罚,所以下一步即使是你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是你醉酒驾车了,给行人的交通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会被列入交通肇事罪或者说列入刑法的处罚范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征求意见稿将饮酒后驾驶等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在量刑上由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高为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以前饮酒造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它的处罚只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以后,现在的最高处罚很有可能变成以后最低的处罚,量刑点降低了,虽然征求意见稿当中的所有内容都是待定的,但公安部和相关部门对于酒后驾驶加大处罚力度是不可避免的发展方向。
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焦点,第一次列入了醉酒驾驶的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当处罚的内容,以前醉酒驾驶司机面临行政拘留最多15天类似的处罚,但是同车乘客无论是否饮酒没有任何影响,例如我们一块出去喝了酒了,我想让你把我送回家,但是这个时候我可能会怂恿,没有劝阻你,你可能就会犯下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但是下一步,作为我这种对于你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也是要有一个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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