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臧天朔当庭推翻了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并未指使打人,只让下属去解决纠纷,械斗的事是次日才得知。法律界人士分析,当庭翻供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但需要合理理由及相关证据支持。此外,按照我国《刑法》中相关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臧天朔:没有授意他人斗殴
昨日上午8时许,3辆囚车押解着本案的7名被告人进入法院。车门打开,身穿黑色运动服,外套橘黄色囚服的臧天朔端坐车中。待同车的被告人下车后,臧按照提押法警的指令缓步下车,走进了法院暂看室,等待即将开始的审判。经过1年多的羁押,45岁的臧天朔未见消瘦,依旧留着寸头。也许出于受审的压力,臧天朔似乎有些疲惫,头发已经花白的他看上去略显憔悴。本案第一被告人是44岁的吉林人吕长春,他在臧天朔的朋友迪吧中任总经理,多年来涉嫌参与数起聚众斗殴,劣迹斑斑,检方指控他在臧的授意下组织了廊坊火车站广场的百人械斗。上午9时,案件开始审理。但并未安排记者旁听。
上午11时许,法庭休庭。按照检方的指控,臧天朔是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的首要分子。但臧天朔昨日当庭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其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不过,吕长春当庭作出了对臧天朔非常不利的供述,他表示,案发当晚,他与臧天朔进行了商议,臧天朔给的指示是,让吕长春找孙宝和(对方)去谈,“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业内人士:翻供成功率比较小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多位律师、法务工作者。据法律业内人士分析,命案、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犯罪嫌疑人量刑为无期或死刑等多种情况下,可以不通过基层法院,直接在中级法院开庭,翻供是法律允许的行为,“臧天朔提供的新证词对案情很重要,同时对他本人有利。他需要向法官说明翻供理由,并为新证词提供证据支持。本案第一被告吕长春的供词对臧天朔非常不利,但吕的口供也需要相关证据支持才能被法庭采纳。如果是臧天朔授意,吕长春的量刑是按照“被指使”。如果臧天朔没有授意,吕长春作为策划和实施者,他的量刑会更重。刑事案件中翻供成功率比较小。”有律师分析称,本案的关键在于伤害或死亡的后果是否是臧天朔指示。也有律师分析,因案件中涉及1人死亡,臧天朔的罪名一旦成立,其最少可能被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本报记者何佳穗
案件回顾
2003年
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对方找来一批东北人,双方火并,造成一人死亡,臧天朔被指是东北人的幕后老板。[详细]
2008年9月28日
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详细]
2008年11月6日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对外公布臧天朔被捕。[详细]
2009年4月
媒体报道称,警方已侦察结束臧天朔案,臧天朔本人涉嫌的罪名为涉嫌聚众斗殴及包庇罪。[详细](来源:成都晚报)
臧天朔
小 名:小臧
生 日:1964年3月6日
身 高:176Cm
体 重:95Kg
血 型:AB型
艺人自述:
我对自己的乐队非常有信心。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摇滚歌手。摇滚的特质是反叛,而我个人推崇的是人情味儿。[详细]
由于本案涉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等情节,作为涉嫌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臧天朔很可能会被判重刑。去年被捕后,他对于过错供认不讳,在通过好友张俊以给妻子的信中,他自称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警方检举揭发了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警官对我非常关心,我一定好好反思,配合办案人员把问题讲清楚,我所知道的其他大案要案已被我检举揭发,我争取立功得到宽大处理。”同时他叮嘱妻子“把儿子培养成善良、正直、真诚的人”。
当庭翻供,对于急于戴罪立功的臧天朔来说并不是明智之举。上海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军告诉记者,根据臧天朔一案目前报道的情况,一些证词对他十分不利。如果没有任何理由,他的翻供属于认罪态度不好,很可能罪加一等。“最终判决的依据还是相关调查和证据,增加的罪行不会太重。”(中国新闻网)[详细]
反思我们对一些歌星的教育的失落。歌星唱歌很动人,但歌星的思想如何?具体行为如何?我认为,我们的相关部门缺乏对歌星的一种健康教育引导,歌星一旦成名,就成了“王子”,成了“公主”,成了自由电子,众人都围绕他转,这样的过度溺爱,必然导致明星的畸形,明星不能游离国家文明教育之外,对明星的教育机制必须建立。
“臧天朔案”不是偶然,而是“歌星现象”背后诸多问题积累的恶果,应该引起我们的惊醒。(千龙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