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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征信行业将告别无法可依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16日10:48
  中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申玉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13分报道,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一经公布,随即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征信是征集信用信息的简称,很多人到银行贷款会涉及到征信的问题,征信业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息息相关,也受到市场的欢迎。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步,目前业务较为活跃的征信机构已经达到300多家。

  据央行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央行征信中心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是1447万户,收录的自然人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应该说征信业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但是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出现了对征信业管理长期监管缺位的问题,出现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征信服务不规范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现行的法律体系,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这导致征集信用信息的机构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等环节方面,无法可依。这次条例的公布也表明我国征信行业将告别无法可依的状况。

  从12号开始,条例公布以来4、5天里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比如说条例首度提到个人负面信息最长保留7年,其中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5年,个人犯罪记录保存7年。另外就是关于公民申请个人信用报告方面,截至目前个人可随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免费获取个人信用报告,但是征求意见稿提到,今后个人每年只能免费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

  有关专家认为,央行征信系统中个人信息目前也是一个月更新一次,但更新后的数据要到两个月以后才能体现在报告中。所以尽管现在免费查询,个人也最多每半年查询一次。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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