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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将首次把“同工同酬”作为立法内容

来源:重庆晚报
2009年10月28日06:08

  同工同酬将首作立法规定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即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相关人士解释,届时,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后,企业的非正式合同工即劳务派遣工等,与正式工相同岗位、职级相同,从事相同内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都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即报酬在同一工资区间内浮动。任何用人单位都应执行。

  据悉,新的规定将完善“工资”的内涵,在此前各项法规中工资都等于“货币”,今后可能会加入期权等内容。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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