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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平权法案破城乡二元藩篱赢得掌声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30日11:36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澳门日报》30日刊出社论说,近日,“同票同权”、“同命同价”、“同工同酬”等多个平权法案的提出和审议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这三大平权法案直指城乡二元的藩篱,直指一些已经不合时宜的公共政策,赢得了社会的一片掌声。

  文章摘编如下:

  在内地,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待遇还有明显差别。内地学者专家将这些现象归咎为城乡二元结构所致。从新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的城乡不均衡,始于工业化进程中对农村资源的完全提取,并由此形成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

  在城乡二元体制下,中国以农村供养城市的模式高速完成了工业化,实现了经济腾飞,城市面貌发生巨变,但农村的发展却远远落在后面,城乡之间出现越拉越大的发展鸿沟。

  由户籍严格划界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催生了个人生存和发展层面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医疗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也造成了社会发展层面上二元公共投入制度、二元税费制度、二元金融制度、二元土地制度等。未来,中国经济社会要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破解城乡二元化难题。

  近日,“同票同权”、“同命同价”、“同工同酬”等多个平权法案的提出和审议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同票同权”是指城乡居民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农民获得平等投票权;“同命同价”规定了在因交通事故、矿山事故等侵权行为造成死亡人数较多时,可以不考虑年龄、收入状况等因素,以同一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同工同酬”指的是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这三大平权法案直指城乡二元的藩篱,直指一些陈旧的、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赢得了社会的一片掌声。

  中国试图在选举权、生命价值以及劳动价值等层面,使九亿农民获得应有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已明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日,中国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去矫正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去谋求理论上已经拥有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的国民平权。

  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曾断言:“迄今为止任何社会的进步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就是这样一个不断打破身份限制向社会契约转变的过程。通俗来讲,就是逐步实现社会法治化。

  我们欢迎这种转变,打破城乡二元分立的局面,建立一个城乡和谐相处的社会,最重要的是尊重宪法,发现和敬畏其价值。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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