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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 定分止争为大局服务 唐山开平区法院开创案前调解劝导工作新局面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31日10:56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我们党的宗旨和政法工作的目的,阐明了政法工作人民性的本质特征以及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紧扣人民性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特点,以“案前调解劝导”为突破,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在信访、执行、基础建设等各方面贴近群众、服务群众,适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董秀军

  院长董秀军(左三)在基层调研考察

  开平区法官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辅导

  党组书记、院长董秀军(中)带领副院长杜宝忠(左一),副院长王艳梅(左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克伟(右右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玉杰(右二)一起研讨案例

  以调解促和解 建立案前调解机制

  为有效加强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从今年8月起,开平区法院探索建立了民事纠纷调解劝导机制,即立案庭在审查立案或接待当事人咨询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尊重其选择的前提下,指派专人依法劝导其到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调解组织接受纠纷调处。

  民事纠纷调解劝导机制实施以来,开平区法院共组织调解119件,双方诉前和解的12件,劝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8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扩大调解范围 细化止争工作模式

  为缓解社会矛盾,增进人民对司法的理解,开平区法院不断扩大调解劝导范围,凡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宅基地等9类民事纠纷,以及依法可调解的刑事自诉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均可实施调解劝导。

  对可调解劝导的案件,法院立案庭指派专人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诉讼风险,说明选择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优势,并发送《调解劝导书》。

  对当事人选择法院案前调解劝导的,经其同意,法院可邀请工会、妇联、村委会等组织协助调解,充分发挥联手调解的优势,增强调解力度和效果。

  对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由其签订《承诺书》,而后立案庭开具《开平法院纠纷联系跟踪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纠纷调解反馈表》,由当事人持单到相关部门接受纠纷调处。对坚持起诉的,依法予以立案。

  在实施工作中,开平区法院注重积极构建法院调解劝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网络。一方面建立调解劝导台账,通过“三位一体”大调解信息网络,积极主动与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保持联系,定期沟通情况,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及时了解调解进展,必要时派专人进行调解指导;另一方面实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协议备案制度。立案庭收到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交来的调解协议后,及时评阅,一旦发现不妥之处,随时调整更改,确保协议内容无失误、无纰漏。

  “六招”多元协调 化解劳动争议案件

  受金融危机影响,基层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法院面临如何处理好依法审判、扶持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之间关系的问题。

  针对一些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和隐藏在背后的利益纠纷,开平区法院通过“六招”多元协调化解纠纷。

  一是化整为零,统一立案工作。针对群体劳动争议纠纷,做到一事一立案,一人一立案,避免因集体立案难做调解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做好企业工作。争取企业主动做职工工作,通过返聘、经济补偿、延期聘用等方式解决纠纷,使职工撤诉。

  三是加强宣传,做好当事人工作。要多做法律宣传和当事人思想工作,排除企业职工对于劳动法中一些规定的误读、误解,同时也争取职工理解国家、企业的困难;

  四是协调司法部门,做好律师工作。通过与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加强对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的指导和引导,使律师成为减诉息访的“缓冲带”。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发挥仲裁主管部门的管理作用。积极与党委政府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领导沟通协调,争取慎重处理此类劳动争议仲裁,正确引导企业职工利益诉求。

  六是推行司法建议,积极预防矛盾升级。开平区法院拟定司法建议,建议律师、劳动仲裁主管机关或协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司法政策。

  只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才能助力打造经济强区。为此,法院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开平繁荣我光荣”的理念,主动融入发展、保障发展。对涉及四大兴区项目和三大园区建设的重大民商事纠纷,采取诉前介入、诉外化解、重大事项通报、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调节各类市场主体冲突,对区内重点企业最大限度地给予司法保护。

  2008年,开平区法院全年依法诉外化解重大商事纠纷22件,优先审理执行5件,案外参与法制宣传83人次。为防止对正在洽谈中的重大合作项目产生负面影响,依法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措施2件。如诉外指导唐山市宝新金属制品(集团)公司破产案件,既保证了该案的优先立案和平稳审理,又为加快搬迁进度做出了贡献。同时,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法院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2件,催缴罚款1750万元,用实际行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强化流程管理 破解申诉信访难题

  “以调解促和解”的工作模式,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也对法院内部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为其他各项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执法行为,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平区法院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了《立审执改革意见》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对责任追究的种类、追究的范围及瑕疵案件的来源、确认和追究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日常工作中,开平区法院坚持立案前劝导息诉,立案时充分释明并依法保全,审执中层层把关,结案前信访评估,对涉诉信访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全年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97件,减缓免收取诉讼费用30万元;对诉讼调解、涉诉信访、日常司法行为等按月考评通报,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基本依据;倾全院之力做好奥运安保和“大接访”工作。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70%,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全部办结,无一反弹。信访办和栗园法庭庭长杜宝忠分别被省高院授予为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对内严格司法管理,对外注重协调服务。”这是开平区法院院长董秀军在全院倡导的准则。在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诉讼工作中,他们想群众之需,解群众之忧,帮群众之忙,制定并实行了六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告知当事人因举证因素、执行因素等对诉讼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一些不利后果,以及需要采取的一些必要措施。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以此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促使当事人理性、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二是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提示制度。告知当事人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对诉讼标的物及被告方的财产申请法院保全,以免诉讼后因履行义务转移、隐藏标的物而损害权益人的利益。

  三是开设假日法庭。对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工作日参与诉讼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安排假日法庭;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外地当事人,也适当安排“假日法庭”;对一些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院也及时排进“假日法庭”。

  四是主动走访人大代表,保持定期联系。认真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出资1万元在开平区4个主要社区设置了法律宣传栏。同时,院属各业务部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组织现场开庭,既拓宽了审判程序的公开、公正,又教育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促进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是组织走访慰问活动。院领导成员按照各自的联系点分别走访慰问下岗职工、低保户,详细询问其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并主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赢得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为进一步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平区法院严格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做到立案规范、审理规范、执行规范,确保办结案件程序合法、实体正确。同时注重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过不定期走访镇(街)、村,逐步确定特情联络员等形式,及时掌握动态,了解实情,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发生。

  开平区法院制定实施了《关于规范各类案件汇报及法律文书审核签发规定》,完善审判责任制,恢复民商事审判指导职能。在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案件层报把关等重要环节,全面推行信访化解和信访评估机制,全面推行“谁主办案件,谁负责排查;谁引发信访,谁化解稳控”的治理原则,有效解决了案件承办法官与信访接待法官责任脱节的问题,把信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

  深化执行改革 力克执行工作难点

  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通过努力工作,开平区法院将执行局升格为副科级,内设两庭一科,执行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恢复基层法庭案件执行权,将执行局工作重点放在清积案、办大案、压信访、搞指导上,改革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分类归口管理,规范评估、拍卖,今年他们依法宣告无效拍卖两起。

  6月1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白广永一行3人到开平区调研法院工作情况,院长董秀军汇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

  在听取了该院工作汇报后,白广永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认为,开平区法院上半年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亮点工作纷呈,应注意总结提高:一是法院党组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层和一般干警队伍,施行审判执行质效目标考评激励办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发展势头很好。二是调整优化审监庭职能,将发回重审、再审、抗诉案件统归审监庭审理,既适应了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法院审监庭职能的新变化,也有利于质效考评工作的开展,属创新务实之举。三是积极开展清积工作,区委和政法委特别重视支持法院清积工作,力度大、效果好,位居全市前列。四是从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出发,整合办公环境,建立中心法庭和计算机网络,拟撤并立案庭和信访办,设立诉讼协调服务中心,富有特色,勇于创新。

  开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立权指出,开平法院班子队伍建设和处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院长董秀军到任后,从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出发,积极稳妥地调整班子和队伍,同时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追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开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汇东指出,开平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顺利完成了中层干部选任和调整工作,激活了法院的干部队伍活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希望法院为推动开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强化基础建设 财力物力倾斜基层

  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开平区法院稳步推进新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着力破解基础设施落后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难题。

  在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楼建设资金全部到位。同时,法院投资200万元,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的郑庄子和马家沟两个法庭已经竣工,明年年初可投入使用。自筹资金179万元,更新购置办案车辆13部,其中配发基层法庭、执行局8辆。自筹资金20万元,购置电脑5台,打印机3台,复印一体机1台,三级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架设工作已经完成。

  开平区法院编报的《开平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法院新审判办公楼建设》信息被市院刊发后,唐山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德仁作出重要批示,希望开平区法院更好地为开平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开平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将李院长批示及信息原文转送区委主要领导。开平区委书记白春明阅后,作出重要批示,希望区法院在市院的正确指导下,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法院决心以白春明书记、李德仁院长的指示精神为动力,不断深化科学发展理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格班子队伍管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保持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并不仅仅是物质建设,更关键的是人才建设。开平区法院积极引导干警把法院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背景下去思考,放在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全区大局的实践中去研究,放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的进程中去落实。

  在完成好“规定工作”的同时,开平区法院创新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以此为载体,多形式、多途径地促进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工作:

  送一册《司法服务指南》。法院汇集整理起诉、财产保全、申请执行、诉讼风险等相关法律内容,集印成册,免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重点企业发放,努力构建法官与当事人“为权利而沟通”的机制,以此促进服务到位;

  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要求领导与干警、干警与干警之间敞开心扉谈思想,真诚交流不遮掩,与人为善多提醒,以此增进团结,共同进步;

  征集一次意见和建议。结合法院工作印发征集意见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班子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办公环境,及对法官司法为民意识、和谐司法能力,特别是工作思路、态度、方法、策略、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和建议120余条,该院党组逐项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此促进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组织一次座谈。院领导、法官代表与败诉当事人、代理律师面对面进行交谈,给败诉方提供一个倾诉的机会与沟通的平台,让法官充分了解群众打官司的期待和要求,以此促进法官换位思考,提升审判质量;

  举办一期读书班。由每个部门推选一名青年法官,重点学习最高院新制定施行的案件案由规定和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军撰写的《法官的思维与技能》,由这些青年法官用其所学所得与其他法官共同交流、探讨,以此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

  举办一期专家讲座。分别邀请河北理工大学法学系吴凡副教授、唐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高雪琐副局长、唐山市委党校琚春林教授,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科学发展观、和谐机关创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讲解,以此促进法官不断接收新知识新理念。

  通过“六个一”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

  立足乡土实际 全力服务村镇建设

  开平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只有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新跨越,才能加快融入城市中心的步伐。为此,开平区法院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减免收费、从速办理、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484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98.1%。其中调解案件987件,撤诉案件192件,调撤率80.9%。

  开平区法院认真学习借鉴廊坊经验,立足于多元协调,慎重审理“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困难群众利益。全年受理并审结土地补偿费分配、承包费拖欠、房屋买卖和劳动争议等群体性诉讼57件,有效地制裁了民事侵权行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秩序。

  开平镇六街村31户村民因土地补偿费纠纷起诉村委会,法院受理后认真听取村民诉求,先后10余次协调镇村进行调解,最终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村民胜诉。为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法官们不辞辛苦、不惜代价,尽全力发挥职能作用。辖区夏庄村委会起诉28户村民拖欠土地承包费,立案后,法官逐家逐户做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他们与村委会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撤诉27件,调解1件。村委会感激万分,敬赠锦旗致谢。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推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环境保护、三农问题等各类纷争和矛盾的化解,离不开法院的参与和司法的调节。

  因此,增强法院司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新的发展观念重新审视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找准为加快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以公正高效司法,廉洁文明办案,周到热情服务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体察民情,消除发展阻碍,促进经济发展。

  法院的工作要有新突破,司法为民要有新发展,都离不开科学管理。开平区法院领导牢牢把握“向管理要审判质量与效率”这一准则,瞄准难点问题攻艰克难。

  今年上半年,开平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10件,审执结870件,结案率66.4%。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29件,立案51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4件,审结61件,结案率82.4%,判处罪犯129人;受理民商事案件933件,审结640件,结案率68.6%,调撤441件,调撤率68.9%;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件;受理执行案件285件,执结158件,结案率55.4%;受理再审案件9件,审结2件,结案率22.2%。

  同时,深入开展清积活动,区政法委拨付清积专项经费20万元,实施执行救助4案7人,发放救助款12.9万元,有财产案件执结率达100%;重点案件执结率98.6%;移送涉嫌拒执罪12案15人,判决5案6人,拘留29人,罚款15.2万元,通过移送执结10年以上积案6件,两年以上积案29件。

  加强协调服务 开创司法亲民局面

  唐山市开平区委书记白春明到开平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开平区法院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要以为人民司法为己任,以协调服务为主线,创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举措,着力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着力提升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做好诉讼调解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和素质;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构建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开平区法院党组随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开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秀军向全体干警原文传达了白春明书记的指示精神。同时,围绕落实指示精神,制定了四项措施。一是将维稳促和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开展“迎国庆、严纪律、强严打、清积案、压信访、保安全”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强化司法理念教育;三是依靠区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快诉讼协调服务中心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董秀军强调,要强化法官队伍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以良好的司法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在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上下功夫。大力支持基层法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快捷司法保障,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关键和基点,以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等问题为突破口,以亲民、利民、便民为工作依归,使基层法庭能够着眼于方便群众,进村、进户调解,巡回审判,就地结案,有效发挥定分止争的职能,通过法院的窗口不断提供公正高效及时的司法服务,为推动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服务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立足持续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牢牢把握"三个至上",以是否有利于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各类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是否有利于法院和法官形象的重塑作为法院各项工作得失成败的最终标准,使法院肩负起服务全局的使命。”董秀军院长说。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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