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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谣言肆虐,每一个网友都应是“网络公民”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04日08:16
  互联网被称为“虚拟空间”,海量的信息,都由0和1组成。然而,观念能改变世界,信息也能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虚拟”的,仅仅是构成方式,而不是其内容本身。也正因为此,互联网有着影响世界的力量,显示出极大的现实威力。

  然而,这样的威力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如“周老虎”的全民打假,如“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的倒掉;用得不好,则如沸沸扬扬的“艾滋女”闹剧,如这次司法机关介入的“欢乐谷死人”谣言。互联网影响到的可能是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也可能是某个人的生活甚至生存。

  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网民,都是网络世界的“公民”,而成为“网络公民”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网络的“公民意识”。这样的意识,不仅是争取自身在网络世界的权利和自由,也是尊重网络上每一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更是维护整个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有人把公民意识总结为“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这样的总结,同样适合于网络的“公民意识”。

  “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在网络上已经有了很好的体现,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则仍然有待加强。我国现在已经有超过3亿网民,网络早已成为了公共空间。而网络的公共空间,也因为这样庞大的人群有着极强的放大效应。每一句话、每一个观点,都像是在人群中的振臂一呼,都可能通过不断的转载,进入几亿人的眼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不谨慎对待自己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不能不像谨守在公共场合的规矩一样谨守在虚拟场合的规矩。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作为一个“网络公民”的责任。

  网络的一个优势在于,它把发言权部分地移交给了受众。“话语权”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循环:一方面是“舆论监督社会”,发挥网络受众广的优势,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开化、民主化和透明化;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监督舆论”,因为每个人都处于这样一个“舆论场”之中,所以能更好地看到其不足、反思其弱点。实际上,所谓的“社会监督舆论”,在网络上,就是每一个网民以冷静的心态、理性的姿态,客观公正地思考所谓的热点,而不是盲目的起哄、跟风、围观,把网络空间当做发泄的工具。

  网络的庞大人群和虚拟的公共性,也为相关的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什么“艾滋女”会赢得如此巨大的点击?为什么“欢乐谷死人”的谣言会造成现实的恐慌?为什么“芙蓉姐姐”、“贾君鹏”等,会风靡网络?……这些,恐怕都不是单单用技术手段就能回答的问题。这也说明,不能用老的方法去管理新的网络环境。而最重要的,就是要着力培养网民的“网络公民”意识,这不仅是要加强技术性管理,更需要提高对网络的认识,研究网络心理学、网络社会学、网络文化学、网络传播学……甚至是“网络学”。管理管理,要想“管”好,首先要懂得“理”。

  “报纸只有一天的生命”,很多时候,网络热点的生命,也不会太长。当类似“欢乐谷死人”谣言的事件渐渐淡出视野之时,网民和网络管理部门更加要思考,如何建设一个理性的网络环境,如何加强“网络公民”意识,让网络这个公共空间,健康地运行和发展。(张铁)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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