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四川日报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人大工作——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1月05日06:22
  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形成了接受人大监督与推动法院发展的良性互动态势。

  一是增强自觉性,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法院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职尽责的法定义务,将学习宪法、监督法作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干警做到在思想上接受人大监督,在行动上支持人大监督。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改进工作的依据、源泉,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工作措施。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法院正确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和廉洁。

  二是突出主动性,将接受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两年来,省法院先后就立案信访、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清理执行积案等5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研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法律执行。法院还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队伍建设。对代表意见建议,实行限期办结制,及时回复代表,并定期回访办理效果。

  三是强化服务性,健全“四项机制”,切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建立健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法院设立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建立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三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联络工作制度机制,对各级法院征求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活动进行量化规范,并将联络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各项联络工作到点到位。建立健全工作信息通报机制,法院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赢得了代表的普遍赞誉。建立健全网络平台联络机制,创新联络方式,拓展联络渠道。

  省人民检察院: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多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省检察院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加强对下级院的检查指导,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规范性。

  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着力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一是及时全面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全省三级检察院不断完善年度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专项工作专题报告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认真听取人大审议意见和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措施,及时整改。对开展的重大活动、作出的重大决策、完成的重要任务,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二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检察执法办案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全省三级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15次。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建立人大代表网络联络系统,各级人大代表可通过该系统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追踪办理过程和结果。四是建立完善监督事项办理制度,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转交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2004年以来,省检察院办结相关案件60件,办结率98.4%。

  以人大监督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和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力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要求,以开展专项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认真落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狠抓班子队伍建设,检察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6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省财政厅: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审查和批准政府财政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财政厅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改进工作方式,积极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为解决预决算报告“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省财政厅不断完善报告方式,对预决算报告中涉及的重点政策和专业术语予以解释说明,对预决算草案中的相关情况进行备注,确保预决算报告和草案更加准确细化和通俗易懂。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不断提高预决算报告的完整性。

  二是认真执行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明确内部分工,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决议决定事项得到落实。针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预决算报告和草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工作不断改进。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实时动态监督。为推进人大对预算执行动态的监督,积极推进监督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省级130个一级预算单位、856个二级预算单位、每年300多亿元预算资金执行纳入了监督范围。

  在认真开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例行工作报告外,省财政厅坚持做好日常备案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预算管理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办法、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政总决算、财政发展规划等文件资料的报送备案制度,为人大代表及时了解财政工作情况提供方便。

  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重大政策调整及重点资金安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支持,确保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支出安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在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工作中,省财政厅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债券发行、资金分配、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巴中市委:

  做好代表工作

  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主体。巴中市委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加强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制定了《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对增强代表意识、开展代表培训、参加各项活动、落实经费保障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路子。

  建立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绿色”通道。实行市、县(区)、乡镇党委成员每年联系2-3名人大代表,市级机关人大代表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办法,开通人大代表专线电话,开设代表信箱,印发专用免费信封,落实专门机构收集整理,使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反映社情民意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近两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820条,件件有记载、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结果。

  建立人大代表议案办理的督办机制。人大代表对所提议案的办理情况参与监督,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有基本满意票的议案进行专项督查,有效促进了议案办理工作。2007年以来,市、县(区)人大议案督办面实现100%。

  建立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详尽记录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对不履职、不尽责的人大代表,支持对其依法罢免。通过几年来对代表工作的探索创新,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意识,牢记权力来自哪里就要向哪里负责,增强了履职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资阳市委:

  着眼大局

  推动人大工作融入发展主战场

  资阳市委积极推动人大工作进入发展主战场,让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特殊作用,推动科学发展。

  集人大之智,优化发展思路。市委提出,以打造“一区两带四基地”为载体,着力建设成渝经济区新兴工业城市、着力建设开放和谐政治清明新资阳,同时明晰了发展的路径和重点。在这一决策形成过程中,市委反复征求并认真吸收人大的建议意见,使决策得到了全市上下的一致响应。

  聚人大之力,推动加快发展。支持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就园区建设、产业承载和要素保障等提出建议意见,加快成渝经济区新兴工业城市建设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支持人大就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指导建议,有力推动了该市中小企业“五方联动+信用管理”融资机制提质扩面。

  扬人大之长,促进民生和谐。市委将人大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窗口,察民情、惠民生、促民安。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资阳城区九曲河进行视察,提出了相关治理建议。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在进一步深入调研基础上,作出综合整治九曲河、改造城中村、下大力气改善资阳城区人居环境的决定。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市委安排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进入九曲河综合整治指挥部担任副指挥长,直接参与工程实施,同时支持人大通过开展捐赠活动、加强工程监督等形式,有效促进该项工作。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

  坚持党的领导

  履行法定职责

  我们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自贡市委的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重点,自觉使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及时把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形成重要决定、决议,开展重要活动,事先向市委请示,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并努力实现市委的主张。

  我们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抓大事、议大事。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二是围绕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工作评议的路径、方式和方法。三是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实施,促进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重点开展对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国企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关于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止滑提速、加快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助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四是围绕城乡统筹,促进新农村建设。先后加强了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流转、乡村公路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为市委提供了决策参考。

  我们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监督,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调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做好专项报告听审工作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近年来,我们制定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切实抓好会前视察调研、会中审议和会后跟踪督办等环节,提高了听审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首先,精心拟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视察调研的内容、目的和方法步骤。其次,组织视察调研人员集中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视察调研中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再次,改进视察调研方式,通过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查阅资料、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途径,掌握基层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视察调研报告。

  为保证常委会对专项工作审议的质量,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相关材料提前见面。在举行会议前7日,将“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初审意见以及之前形成的视察调研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熟悉情况。二是明确要求报告单位负责人亲自到会报告和听取审议。三是明确规定审议发言要全面、准确、简明。四是进行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测评满意票不过半数的,常委会将依照相关规定,启动质询等监督手段。五是努力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报告单位研究处理。六是及时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

  大力加强会后跟踪督办。规定“一府两院”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书面审议意见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成都市锦江区委: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为人大依法行权提供坚强保证

  近年来,我们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机制,高度重视人大自身建设,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牢固树立依法治区理念,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委提出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区委要求“一府两院”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行使监督职权提要求、交任务。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区委研究需人大任命的干部时,事先征求人大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确需任期内调整的,事先征求人大党组的意见,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大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创新参与方式。自2007年开始,区委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反复调研论证,探索形成了“模拟拆迁”、“自主拆迁”等新的拆迁工作方式,顺利完成了染房街、红星路、攀成钢等片区旧城改造。二是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构建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街道(系统)人大工作室、社区人大工作联络站的三级人大工作网络,为开展代表工作、组织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和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创新调研方式,紧紧抓住制约和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诤言、献良策。

  渠县县委:

  强化支持

  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县委十分重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明确规定,党组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定点联系乡镇、社区、学校和企业制度,帮助联系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在重大事项决定上放权,明确要求,凡涉及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重大事项,必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建立督办机制,督促“一府两院”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县人民政府县长每年两次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二是在人大监督上放权。支持人大依法选择监督议题,支持人大着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支持人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在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上放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任干部相结合,对在人大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人代会测评中反映出工作业绩差的干部,适时进行调整。

  强化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支持县人大参加全国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为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行使各项职权、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渠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渠县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等制度,基本实现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