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暗新闻”是什么东东
社会生活中一些人煞有介事地提倡推广发扬光大的事情,有时候根本经不起推敲细想。比如云南借第十个记者节之际,组织当地26家新闻媒体的400名记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媒体,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这种做法就颇成问题。
“暴力”“血腥”“低俗”所指还算得上明确,可这“灰暗的新闻”却让人莫名其妙。正是因为隐晦,其含义才更容易被任意解释,实际操作当中很可能将一切不利于当地的新闻统统囊括在内,一概扼杀不让报道。也就是说,“灰色新闻”会成为一个可由有关部门随意揉捏的面团,或者成为一个“万能的筐”,将“负面新闻”一网打尽。
其实,不光“灰色新闻”是什么东东令人生疑,就连那400名记者宣誓承诺“坚决放弃”的“暴力、血腥、低俗”新闻也大可商榷。众所周知,新闻媒体向来被视为社会的“瞭望哨”,其及时报道各种新闻信息,本质上有利于每个社会人“监测”周围“环境”,甚至也是安全生存的需要――比如若有杀人越货的流窜犯罪分子,媒体不对其令人发指的残酷行径加以报道,就不足以引起公众的足够重视与警惕,就有可能导致更多无辜百姓受害。因此若说这样的“暴力、血腥”新闻于公众无益,我估计绝大多数受众都不会同意。至于“低俗”新闻,更是缺乏一个公认的标准……
新闻媒体“有闻必录”固然不见得全好(也是我所不赞成的),但禁区过多过滥“有闻不录”则肯定有悖新闻传播规律,甚而至于引发一些相关不正常现象,严重的还祸害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比如6年前的非典疫情,本已严重,可仍然不让报道,主管官员还面对媒体当众撒谎不脸红,结果使不少本来可以幸免的人不知不觉中罹患此病甚至丧失性命。石家庄三鹿奶粉事件是又一个典型例子,企业和当地有关部门某些公务人员大捂特捂不让媒体及时报道,人为“增加”了不少三聚氰氨病孩,给多少家庭带来了不幸?!近年来禁令过多,没料到却使中国新闻界过去存在的“有偿新闻”这一不正之风跃升到“有偿不闻”这样一个新阶段……
我注意到云南方面搞这项活动旨在强调“正面宣传报道”,“做负责任媒体”,“加强正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发展壮大积极健康的主流舆论”,这些说法都是何等的好啊!然而,我还是担心操作不当会产生南辕北辙的不良后果。况且从理论上讲,媒体做负面报道也不能说就是不负责任;科学、正确的监督有时候一下子还难以达成,比如不少被监督、被批评者都会竭尽所能掩盖自己的错误丑闻导致记者调查艰难万分;开放社会条件下,公民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会呈现出多种多样甚至截然相反,很难拿“积极健康”这个标准来确认何者应为“主流舆论”……(作者系中央电视台资深传媒人)
(本文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