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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枪决一批死刑犯 临刑忏悔望孩子做好人(图)

来源:南海网
2009年11月14日11:41
张国全
张国全

  罪行:暴力抢劫伤害多人

  抢劫犯张国全,男,1981年4月7日生,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

  他说“没什么”腿却抖不停

  临刑表情:上午8点40分,公判会前,南国都市报记者在海口中院采访张国全时,张国全仍不思悔改。“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后悔的,没什么好对家人说的,没什么好牵挂的”,张国全用几个“没什么”回绝了记者的采访,并不时显露出僵硬、怪异的笑容。

  公判会开始,张国全第一个被押上会场。他不时咧开嘴巴笑,但是身体却不停发抖。记者仔细一看,他的左腿不停抖着,这样的动作持续了整个公判会。公判会结束之后,张国全一直昂着的头终于低了下来。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20日21时许,罪犯张国全伙同何国进、刘世明、吉成杨、吉亚三(均已判刑)等人携带西瓜刀和菜刀窜至海口市龙华二横路中国银行海口龙华支行门前,刘世明、吉成杨用胳膊勒住路人舒某某、舒某的颈部实施抢劫,张国全、何国进和吉亚三拔出刀威胁,因被害人喊叫和反抗,张国全等人冲上去殴打两名被害人,致舒某某重伤,劫得现金2000余元及价值903元的手机1部。

  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罪犯张国全还先后伙同他人携带西瓜刀和菜刀窜至海口市六合大厦、滨河路等处,采取勒颈将被害人摔倒在地后进行殴打等手段,抢劫作案14起,劫得现金人民币26570元等财物。

  罪犯张国全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多次抢劫,数额巨大,并致人重伤,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罪犯张国全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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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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