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鹤岗矿难系责任事故 国有大矿不可大意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4日08:27
中广网鹤岗11月24日消息(记者杨钧天白杰戈杨沼畔)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8分报道,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天,104名遇难者的遗体已经运出矿井,但还有4名矿工位于爆炸的核心区域,预计生还希望渺茫。这也成为2006年以来全国最严重的煤矿事故。
昨天(23日),针对这起事故的国务院调查组正式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表示,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他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提醒说:国有大矿不能麻痹大意。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党委宣传部长张金光认为,与遇难的100多人相比,幸存的400多人“才是主流”,而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却指出,当天瓦斯报警到爆炸的53分钟里,当地处置不当。
昨天,新兴煤矿所属的黑龙江龙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崇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上,主动请求处分:
高崇: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事故震动了全省,震惊了全国,甚至在国际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作为龙煤集团的主要领导,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由于自己工作没有做好,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使我们失去了这么多的矿工兄弟,造成这么大的经济损失,产生如此大的政治影响,我痛心疾首,极度愧疚。在此,我向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向省委、省政府,向各级领导作深刻检查,并请求给予我最严厉的处分。面对不幸逝世的众多矿工兄弟和沉浸在无限悲痛中的职工家属,无论给我多大的处分,如何处理,我都毫无怨言。
11月21号凌晨,从1点37分接到瓦斯超限的警报,到2点30分爆炸,53分钟的时间里没有完成矿工的撤离和逃生,面对公众的质疑,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党委宣传部长张金光解释说:
张金光:井下的多个工作面,与井口的距离不相等,这是其一;其二,可能是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之后,造成很大的冲击波,一些原本能畅通行走的巷道发生冒落或者堵塞,这些人没有及时走出来。这是造成死亡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记者:但将近一个小时,一个矿500多人没有撤出来,这是很奇怪的。
张金光:这里我们应当看到一个主流的东西,528人有420人是成功地走出了井下,逃离了那个可怕的现场,这应该是主流。
但是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就指出,这53分钟里,处置不当:
赵铁锤:新兴煤矿调度室21日1时37分接到瓦斯监测系统超限报警以后,至2点30分发生瓦斯爆炸,在长达53分钟的时间里,没有彻底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置不当。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进一步补充说明当时的问题,并断定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骆琳:在大范围瓦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的情况下,没有果断实施全矿井停电撤人,这些方面应当说都反映出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应当说,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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