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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失业登记办法:120万农民工纳入登记范围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07日08:25
  新华网南京12月6日专电(记者顾烨)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4日宣布,即日起实施新的失业登记办法,实行城乡无差别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将在宁务工的120万外来农民工也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根据公布的《关于贯彻〈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南京籍失业人员,以及已在南京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处于无业状态的非南京籍人员,都可以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和很多城市一样,南京市以前也是针对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享受不同的就业政策。比如,本市职工失业后有再就业愿望的可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登记证》,可以获得免费培训,用人单位录用这些人员可以获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外来人员只能领取《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登记证》,南京郊县的农村劳动力则领取《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证》,享受农村劳动力的相关转移培训政策。

  现在,新办法将以上四证合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对员工实行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对被登记的本市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实施无差别的就业服务。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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