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 专家认为房产交易优惠是焦点
二手房房主突击卖房 专家分析房产交易优惠 明年可能继续
今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闭幕,在专家对会议的6大猜想中,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房产交易。
刚刚过去的11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井喷”,成交量超过3万套,成为今年的新高。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二手房交易在年底冲高呢?原来主要原因是房产交易优惠政策年底将到期,卖房人愿出手,买房人也愿买进。
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认为,明年的房地产优惠政策应该不会改变,可能会继续维持现状,因此没有必要突击买房和卖房。
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优惠政策完全取消可能性不大,但微调不可避免。
亲历
房产记者买房成了圈外人士
京城某媒体的房地产记者林小薇1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说起这段经历,她自嘲为圈外人士,“我以为会有点优惠的余地,结果一点也没有,抢房和‘打仗’一样。”本来觉得10月的价有点掉,可没有想到11月又回升了。
“没想到经过不到1个月的微调,10月下半月市场又开始了猛涨,而且房主现在的底气忒牛。”林小薇说,11月16日她看中了一套甘露园的50平方米一居,不料却有四五个人一起抢着下订金。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好加价两万元,靠着中介公
司的熟人才和房主敲
定了合同。
分析
继续积极的财政政策
11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0年经济工作,并明确指出明年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基本上就为明年宏观经济的发展确定了方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月底在南京会见了欧元集团主席、卢森堡首相兼国库大臣容克时也明确表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仍然应该是应对危机、刺激经济增长。过早"退出"会使成果得而复失。
另外,政府官员也开始在公开场合表明明年的政策方向,如在"1.6升(含)以下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是否会在明年继续"这个问题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日前对媒体表示,宏观调控政策不宜做大的变动。如果不保持稳定,突然改变优惠政
策,汽车行业的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
从会议和政府官员的表态中,都可以看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明年不会变化,因此房地产交易的优惠政策也应该不会出现重大的变化,但是否会有细微的变化不好判定。
数据
二手房成交量超新房8万套
多年以来,新盘一直是北京楼市的成交主力军,而二手房不过是个配角,自从北京实行房改以来,新盘成交量年年超过二手房,但是2009年,这一形势得到逆转。
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数据显示,截止到11月,北京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5万多套,二手房成交却达23.6万套,超过新盘约8万套。
不仅如此,北京的二手房均价在今年已上涨约40%。
二手房的“绝地反击”要归功于营业税的减免,从原来的2年以内房源上市交易要缴纳成交总价的5.5%作为营业税,改成现在的2年以上房源免征营业税,2年以内房源征收房主收益的5.5%作为营业税。
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认为,这一政策大大降低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
目前,从银行的表现来看,七折利率房贷的优惠已经有收紧的迹象,这在2009年底的购房者中产生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由于国家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的不确定性,购房者都想抢在年底前成交,以免优惠政策改变导致多花冤枉钱。
优惠政策明年应该继续
对于购房者的这种担心,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告诉本报记者,根据他的看法,明年国家应该会延续今年的优惠政策。
李文杰说,实际上,政府的相关部门早就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是否延续向业内人士做过调查,虽然他不知道调查的结果如何,但他在这次调查中明确表态,支持延续优惠政策。
然而,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房产交易的优惠政策将会延续,但肯定不会一点不变。
政策的调整有可能改成5年内房源再交易按照差额收取营业税,而2年内再交易的则可能收取全额营业税。这样不仅可以抑制市场操作,也可以使刚性需求依然有购房的机会。
不应调整政府应尽快明确
针对明年优惠政策是否要取消,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这要看经济的走势,优惠政策应该逐步调整,但具体时间表和力度取决于下一阶段宏观经济是否稳定回升,以及房价上升压力的影响。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的关键时刻,再次起到了拉动经济走出低谷的重要作用。
知名经济学者吴晓波对此表示,不应该取消现在这样的优惠政策,同时应该尽快地告诉老百姓,因为在当前的情况下,稳定政策是防止炒作最好的对策。
他认为,现在有关部门不能再等了,必须要尽快地明示政策。因为现在像北京、上海、杭州一些中心城市,市中心二手房的存量并不太多,根本经不起一个月的哄抢。
如果政策不明确,整个12月处在一个哄抢时期的话,房价会涨到让人非常可怕的地步。
房产交易五大优惠政策
■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原比例1.5%)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原比例0.05%)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原比例1%)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日
■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原比例5.5%)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
实施期限:一年■贷款利率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