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大学生见义勇为展现时代精神 > 09大学生救人评论

大学生救人的反思

来源:东方网
2009年12月07日19:57

  大学生救人的反思

  2009年11月10日 09:28

  作者:孔曦

  近来,三位大学生舍己救人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我国素来有一俊遮百丑的风尚。据说,最近,荆州当地又要组织大学生先在荆州巡讲,此后还要到省会武汉,听说还要到北京人民大会堂……

  倘若三个年轻生命的逝去能引起人们的反思,引起政府部门的反省和纠错,促使某些习以为常的错误观念的转变,他们的逝去,才是真正地“值”了。

  出事的长江荆州段宝塔湾,江岸平坦,水情却很复杂,水下有陡坡,有暗流。当地人说,每年有几十起溺亡事件发生。对此,当地政府部门是否采取了足够的防范措施?迄今为止,宝塔湾的江边只有一块警示牌。在全国,这样的溺亡频发地段又有多少呢?“有关部门”可曾想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呢?此其一;

  国际性非盈利调查组织“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发布的《2000年-2005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状况》报告称,中国儿童意外事故中溺水占近六成,每年约三万名中国儿童死于溺水事故,其中农村儿童是城市儿童的五倍。

  老话说水火无情,火灾的危险性,人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但江河湖海深潭水库的险恶,却还没有被充分认识。此其二;

  也是今年,据2009年8月18日18:49中国新闻网报道,8月17日下午4时许,为救一名掉进深潭的落水儿童,先后有七位成年人跳入潭中施救。最终,落水儿童得救,大二学生芦帅和当地的派出所副所长曹军先后被湍急的激流冲倒、被巨大的漩涡吞没,牺牲了年轻的生命。

  在长江和嘉陵江边长大的郭文景,写出了郁积在我心底的疑惑。2009年11月4日,郭文景在他的个人博客里发表文章《应立法禁止学生下水救人》——

  “一眼望去,赞美英雄者照旧一派大话空话,没有痛惜,全无心肝;痛心疾首者止于就事论事,没有更深的反思与探究。过往下水救人者遇难比例相当高这一惨痛事实,是当头棒喝,我们应该猛醒,从中认识到水中救人是一件难度非常大、危险性非常高、需要通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技巧才有把握做成功的事。可现实中普遍的观点,认为水中救人是普通会游泳的人就能做的事,因而也是遇见了就必须做的事,不做就要遭受道德谴责。这就是祸根……常常是普通人在冒险下水救人,一无训练二无器械,对此,社会不制止,反而唱着高调鼓励,太残忍了。”

  “我在长江和嘉陵江边长大,见过船夫救人,但从未见过船夫下水救人。他们或抛绳索、救生浮物,或伸蒿杆,这些''浪里白条''们绝不跃入水中。不是他们胆小,也不是道德问题,这是经验,常识。这些在激流中讨生活的人,知道水的厉害。”

  “我呼吁全社会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下水救人的难度和危险,与当年反思救火少年赖宁的悲剧一样,要求法律禁止大中小学生下水救人[可以在岸上或船上施救]……全社会在下水救人这个问题上,一要认识到这其实是大多数人力所不能及的,二要普及救生知识,三,要道德减压。”

  我非常赞同郭文景“立法禁止学生下水救人”的建议。当风险接近百分之百,胜算趋向于零的时候,生命的价值,当然需要估量。

  牺牲在荆州宝塔湾的三位年轻学子,他们跳入江中的刹那间,一定不会想到,会因此失去生命,然后成为英雄。虽然他们的壮举无愧于英雄的称号,但我希望这样的英雄,今后还是少一点罢。如果一定要有,我希望是活的。

  一俊遮百丑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真应该改一改了。在颂扬、宣传英雄大学生感人事迹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在全体国民的范围内普及一下水上安全和水上救生的常识,防范、减少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是否可以在险情频发的江岸边,多设置一些醒目的警示标志,多安排一些警告、巡逻以及搜救的岗位?天价捞尸的寒心之事,是否也在其它地方出现过?怎样杜绝?

  当今之世,俊后面的丑,早就遮不住了。只有正视之,改正之,“丑”才会逐渐减少,“俊”才会越来越多。只有实实在在的亡羊补牢,才能防止和减少人命的丧失。

  

责任编辑:张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