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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付10年 小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过半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09年12月10日01:45

  房子交付10年,小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过半———宝安花园33万维修金使用惹争议

  本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李剑兰 林芳)“住房维修基金被称为居民住宅的‘养老金’,但我们的房子投入使用仅10年,账户上的维修基金就用去了一半,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是笔糊涂账,按房产证上70年的使用年限算,剩余的钱能承担起我们房子将来60年‘养老’吗?”昨日,家住武昌区宝安花园小区的第4届业委会主任马豹子向记者投诉。

  业主:房屋“养老金”用哪去了

  据悉,武昌南湖宝安花园小区是我市较早的商品房小区,于1999年建成交房。小区共有41栋楼房,1083户居民。

  马主任说,2005年10月,小区物业——南宝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一起,以小区外墙漏水、公共设施损坏为由,向武昌区房产局(经市房产局审批)申请了33万元公共维修金。其后,物业公司公布了14万元费用使用清单,这份公示在业主中引起了很大争议。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外墙漏水问题由开发商出资解决了。因此,提取的维修基金尚剩余19万元,由物业公司代管。

  今年,物业公司又公示11万元使用清单,用途主要是部分楼栋的屋顶漏水维修。对于物业公司花掉的这笔开销,今年5月换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坚决不予确认。

  有业主担忧:小区开发商和业主向房产部门缴纳的维修基金为108万元,房屋交付前开发商使用的和本次领取的,账户上的维修基金仅剩50万,以后怎么办?

  部分业主质疑:为何节余的维修金没有及时退回房产部门?物业公司使用此笔维修金事先未公开?公共维修基金用于部分楼顶维修是否合乎使用要求?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符合程序

  记者就此联系到武汉市南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贵华,她告诉记者,2005年,根据小区设施设备损坏及单栋外墙、屋面、公共部位渗水等事实,在小区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维修;随后,物业公司向武昌区房产管理局申请维修基金并根据要求使用。她认为,小区业委会应具体与业主沟通维修金的使用情况。

  宝安花园第2、3届业委会主任王泽润说,申请动用这笔公共维修基金时,首先作预算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的项目,预算资金等内容;随后在小区内公示,征得2/3业主签字同意后,递交区房管局物管科;最后才能在市房管局物业处拿到公共维修基金。

  专家:不要轻易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据悉,我市今年上半年累计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29.58亿元,截至去年底,全市仅使用了856.6万元住房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

  记者从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房屋公共维修金应该“一事一申请”,而且必须用于公共部位,剩余金额理应退还房产主管部门。

  有业内人士称,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房屋以后几十年的“养命钱”,因此在决定是否动用这笔资金时,业主委员会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轻易动用。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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