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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10日10:11

  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安全不容忽视(资料图片)

  中广网北京12月10日消息 (记者珠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04分报道,电动自行车近来因为标准问题,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公布的试验结果显示:北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隐患。在试验的28种电动自行车样品中有11种车速、整车质量超标,其中不乏上海永久、飞鸽集团等知名企业产品。

  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根据北京市的规定,最高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质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不得上道路行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高车速,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不仅不能登记上牌照和上路行驶,而且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应索要合格证、说明书、充电器,核对充电器是否配套。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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