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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女友投毒 导致1人死亡被判死缓

来源:重庆晨报
2009年12月17日06:09

  本报讯 (记者 李澜 通讯员 杨君相)同居期间,因女方要求男方离开,男方一气之下将毒鼠强投入女友家的辣椒罐,致使女友家3人中毒,致1人重伤、1人死亡。前日上午,市三中院对这起因恋爱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叶兴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叶兴勇,36岁,小学文化。1998年初,叶兴勇经人介绍,与唐某恋爱,并到唐家与唐某同居。1999年下半年,唐某与叶兴勇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唐某要叶兴勇离开唐家。叶兴勇托人撮合被唐某拒绝,遂生杀人恶念。

  1999年12月9日晚,叶兴勇从唐某家屋后搭木梯上平房,进入厨房,将毒鼠强投入辣椒罐。次日早上,唐某全家食用辣椒拌的侧耳根后,唐某的5岁儿子余甲死亡,母亲田某重伤,唐某和其父唐甲亦中毒。

  案发后,叶兴勇潜逃至南川,又与一女子同居并生下一个小孩。今年,叶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叶兴勇投毒杀人,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本案系恋爱纠纷引发,且叶兴勇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叶兴勇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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