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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小区内偷走10万元物品 居民指责物业未尽责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2009年12月19日00:19

  连撬两家房门,偷走十万元物品

  居民:物业未尽责导致盗贼脱逃

  记者调查:小区保安究竟该"保"啥?

  接连发生的入室盗窃案,引发了市民对小区内安保问题的思考。12月16日晚上9点,成先生回到家中时,发现家中价值8万元左右的物品不翼而飞,成先生同时了解到,当日对门邻居家也遭贼手,损失2万多元。成先生称,盗贼作案时,有人曾把电话打到物业"求救",但物业"没太当回事儿",行动迟缓导致盗贼顺利逃脱。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小区保安究竟该"保"啥?如果发生入室盗窃案,物业是否需要担责?

  现场 小区内频发盗窃案

  昨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沙河口区振工街良运·缤纷四季小区,成先生住在该小区10号楼的四楼。成先生告诉记者,12月16日早晨8点钟,他把门反锁后,像往常一样上班去了。晚上9点,他回到家中时,发现客厅的地上有几个鞋印,成先生倍感蹊跷,难道家里来过人?成先生连忙绕着屋里走了一圈,心惊不已:家里遭贼了,金条、结婚戒指、尼康相机、手表等价值8万元左右的物品被盗。此刻,他回想起进屋时,家里的防盗门有点不正常。"用钥匙轻轻一拧门就开了,当时我还纳闷房门咋这么容易就打开了。"记者看到,防盗门并没有损害的迹象,成先生分析,盗贼可能是用技术手段打开的。

  家里遭贼,成先生慌了神儿,当即报了警。通过警方,成先生才知道,对门邻居于女士家里也遭了贼手。于女士告诉记者,案发当日她一直心绪不宁,总觉得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于女士索性提前下班,赶到家里"看一眼"。下午3点半,于女士到家后发现,客厅地上同样有几个鞋印,卧室里的衣柜被翻得乱七八糟,首饰盒也被扔到了床上。经过确认,于女士的金手镯和金项链被盗,总重量有30多克,放在抽屉里的数码相机也丢了。"最气人的是连几盒烟都给拿走了。"于女士说,家里被盗物品价值有2万多元。

  "据我们了解,在近期小区里连续发生了三起盗窃案。"成先生说,该小区属封闭式管理,楼道口又装有单元门,没有钥匙谁也进不来。盗贼是咋进来的?一时间,成先生想不出个中缘由。为了找到相关线索,当日晚间成先生来到了良运物业。

  悬疑 神秘女子曾向物业"求救"

  物业工作人员向成先生提供了当日的值班情况表,可成先生却在其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在案发时,有人曾把电话打到物业,说小区里有盗贼正在入室行窃,她非常害怕,希望物业能够赶来制止!"成先生说,他记录下了这名女子的手机号码,准备对此事进行进一步了解,当他拨通女子的手机时,女子似乎并不愿意"抛头露面",经过劝说,女子终于答应讲出当时的情况。

  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成先生提供了一种说法。"当日上午盗贼入室作案时,这名神秘的女子正在家中看书,她是两起盗窃案的目击者。"成先生对记者说,"女子说,成先生和于女士在8时许出门上班后,有人溜进了10号楼,顺着消防通道走楼梯直奔四楼而来,撬门的动静非常大,她心里也非常害怕,'好像是两个人,他们说这里的门咋这么难开',女子赶忙拨打了物业的电话,向物业'求救',可直到盗贼沿着楼梯逃走,物业保安也没赶到。"

  成先生和于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表示,物业的安保工作存在失职,如果保安能及时赶到,肯定能把盗贼堵在屋里,两家共计10万元的损失也就可以避免了。不过,对于女子发现案情为何没有拨打报警电话,由于暂未能联系到该女子,记者也无从知晓。

  焦点 物业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昨日上午11时,记者陪同成先生和于女士来到了良运物业,业主方与物业方进行了沟通,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物业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成先生说,由于女子当初惊恐过度,只能记清,她大概在9点左右向物业打去了"求救"电话,而后由于物业保安没有赶到现场,三分钟之后女子再次拨打了物业电话,可还是没见人影儿,而物业办公室内部的监控录像上显示,9点58分物业的工作人员才从办公室出发。"1个小时的时间里,物业的工作人员究竟在干些什么?同时,物业明知两户业主家里有可能被盗,为什么不及时通知业主?"记者发现,从10号楼到良运物业办公室步行大概需要2分钟。另外,业主方对于发现盗窃后,物业为何没有及时通知关闭小区的四个出口,导致盗贼逃脱提出了质疑。

  针对业主方激烈的态度,良运物业赵主任对记者说,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物业工作人员的确是在9点58分走出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从9楼开始向下排查,但没有发现有人正在作案。"赵主任说,接到女子电话后,工作人员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因此不存在"物业工作失职导致盗贼逃跑"的说法,同时,物业也只是协助警方进行小区内的安保工作,物业没有直接"抓人"的权力。"女子究竟何时给我们打来电话,我们也正在调查,相信会水落石出,证明我们的'清白'。"赵主任说,到了年终岁尾,入室盗窃案会呈现上升趋势,物业已经针对此事,打印了几份告示对小区居民进行提醒,做好防范工作。

  调查 保安该"保"啥无统一界定

  记者在多家物业了解到,物业与业主们签订的合同里,并未就保安责任进行明确划分,那么,小区保安究竟该"保"啥呢?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了解到,除非物业与业主在合同内约定了安保条款,否则物业不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记者从良运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内,只找到了"物业应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积极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内容。于女士表示,"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细则,但突发盗窃案也属于紧急事件,物业没有及时处置,办事磨磨蹭蹭。"赵主任表示,物业处理此事的态度是积极的,案发时当即派人到达现场,只是盗贼已经离开了。

  针对此事,记者查阅了《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办法》中规定,对于双方约定的事项,如存在违约情况,可以追究违约方责任,但《办法》中并未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安保问题进行解释。在采访中,多家物业"保安究竟应该'保'啥"的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多数回答为"协助警方进行安保管理",可究竟"协助"到什么程度,各家物业所答不尽相同,"没有相应的标准作为参考。""我们希望物业能有个规范的标准,遭遇各种突发安保事件时,物业能够保障业主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国内已经有城市对小区安保问题进行了规范,统一了执行标准。据媒体报道,青岛市已经颁布了《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暂行办法》,率先在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有限安保责任,规定了物业安保服务职责范围,其中包括标准内容、安保队伍、技防落实、安全巡查等方面。其中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等物业服务。如未履约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小区内恶性案件频发,业主可以根据规定"炒掉"物业。

  新闻链接:未尽安保义务物业被判担责

  摩托车停在小区内被盗,案件尚未侦破,车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顾先生于2007年1月起租住在郧西县某小区内,并按时向物业公司交了管理费。2008年7月23日,顾先生停放在小区内的一辆摩托车被盗。顾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做好防盗措施,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价款8200元。郧西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财物丢失,现盗车人不明,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顾先生2870元。

  记者 满文飞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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