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逝世
“十七条协议”最后的见证人走了
简历
阿沛·阿旺晋美,男,藏族,1910年2月生,西藏拉萨人。
1936—1952年,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昌都总管、噶伦(其间: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52—2009年,曾任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将军衔,国防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藏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我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阿沛·阿旺晋美同志,因病于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阿沛·阿旺晋美,曾是半个世纪前在中南海勤政殿签订“十七条协议”唯一健在的代表,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首任主席。
历史一页
“我们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谈判”
58年前,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这个协议,作为中央政府解决西藏问题的法律文件,永远载入了史册。
西藏首席代表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代表团成员先后来到北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4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会见了参加谈判的代表,并宣布了双方全权代表名单:中央人民政府方面指派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并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西藏地方政府方面指派阿沛·阿旺晋美、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为全权代表,并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
接受解放军入藏
除了大量的会下协商沟通外,双方举行了6次正式会谈。谈判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不同意解放军进藏。中央代表认为解放军理应驻守国防,驻军不要西藏地方供给,不会增加西藏负担。经过三次谈判和多次会下协商,西藏地方代表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的条款。第二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担心对西藏原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中央政府代表仔细阐述了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释说不改变西藏原有的制度,即使要变,也得由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决定。第三个问题,当中央政府的代表提出将班禅的地位、职权等问题写入协议时,西藏地方代表认为无权处理此事,表示难以接受,这是在整个谈判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阿沛·阿旺晋美2001年5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文献纪录片《西藏五十年》中回忆说:“过了几天,孙志远来找我,他说,我们应该恢复谈判。我们建议这样提,维持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彼此友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这样行吗?我说,这样的提法我们可以接受。”
“正确解决问题”
经过25天艰苦细致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在北京勤政殿伟大祖国的国旗和国徽下,庄严地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达赖集团在境外经常歪曲“十七条协议”签订的经过。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的一大悲剧”,“是非法的、无效的”。“西藏代表完全失去自由,是被迫签字。”对此,当时唯一健在的阿沛·阿旺晋美说:“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亲切地谈判。”“经过反复磋商,根据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方针和西藏的特殊情况,正确地解决了各项复杂的问题。”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