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福德布尔出席新闻发布会。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地时间19日下午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后闭幕。《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新华社/路透
新华网布鲁塞尔12月23日电(记者刘江 尚军) 日前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经过艰难曲折的谈判,以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了《哥本哈根协议》。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22日表示,协议是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迈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
巩固“双轨制”谈判基石 从此次会议伊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就在一系列问题上产生分歧。其中最尖锐的就是,气候变化谈判是否应该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的基本原则;是否要坚持“双轨制”,即根据上述两份文件设立两个特设工作组,分别进行《公约》及其《议定书》下的谈判。
一些发达国家竭力试图抛弃《京都议定书》,以逃避议定书为其确立的减排责任;同时压制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让新兴工业化国家承担更多减排义务,在根本上改变“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这一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原则。
发达国家的这一企图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发展中国家代表一致表示,坚持《公约》及其《议定书》的根本原则,通过“双轨制”开展谈判,这是会议取得成功的最重要前提。
通过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代表的艰苦谈判和斡旋,会议最终公布的《哥本哈根协议》挫败了一些发达国家否定《议定书》的企图,重申必须按照“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同时支持延长两个特设工作组的任期,为今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以及相关谈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