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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回应英国毒贩死刑 律师称并非中国独有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9年12月30日14:45
53岁的阿克毛 IC供图

  毒贩执行死刑英国朝野喧嚣 中国司法独立岂容他国干涉

  “废除死刑说”、“精神病论”、“悲情牌”……英国公民在中国犯法就该逃避法律严惩?

  罪与罚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9月12日凌晨,什肯·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乘坐国际航班抵达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入境时,海关安检人员从阿克毛手提行李箱夹层内查获其携带的海洛因,经鉴定,纯度为84.2%。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阿克毛向中国境内走私数量巨大的海洛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罪行极其严重,依照中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阿克毛的死刑判决量刑适当,遂依法裁定核准该死刑判决。在阿克毛被羁押和接受审判的全部过程中,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均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一个名叫什肯·阿克毛(AKMAL SHAIKH)的英国人,昨天在中国被执行死刑。

  据英国媒体报道称,为了挽救这个毒贩的生命,在过去的6个月内,英国政府曾就阿克毛案件与中国政府进行了10次交涉,甚至连英国首相布朗也曾为此施压,但均无果。

  阿克毛案件在英国引发的“地震”,并没有影响到中国的司法公正。最高院表示,中国刑法规定,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因此,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应依法作出处理。中国法律在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阿克毛案,在国内也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国风范、法律尊严、国民自信”成为众多网友和专家的议题。基于英国媒体和政府的态度,网友和专家还提出质疑———是不是有些外国人习惯了在他国某些领域享受特权,才会产生超越法律的幻想?

  毒贩死刑并非中国独有

  广东省人大代表、资深律师朱列玉表示,外国人在中国被判处死刑,不应当成为新闻。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中国有关方面一定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阿克毛贩毒案是证据确凿下作出的判决,这在法律和法理上都不会存在争议。

  朱列玉认为,因为英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所以才会对阿克毛的命运格外关注,但按照法律管辖权的国际惯例,无论是谁的“说情”都没有意义。他举例说,在新加坡,藏毒、贩毒行为的惩处一向非常严厉,即便嫌犯是外国人也不会网开一面。根据新加坡法律,年满18岁的成年人如果携带超过15克海洛因或500克大麻就要被处以绞刑。1999年以来,新加坡已经绞死了100多名与毒品有关的罪犯。2005年12月2日,越裔澳大利亚籍毒贩阮拓文因携带396克海洛因在新加坡被执行死刑。

  “越南不久前也对包括一名广东籍在内的5名中国人判处了死刑,他们的罪名也是贩毒罪。”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薛晓光指出,就算是在国力不如中国强大的邻国越南,也不会对触犯其法律的“中国兄弟”网开一面。

  司法独立岂容他国干涉

  暨南大学法学院专门研究刑法的胡陆生副教授指出,国际法上有属地管辖权,只要不享受豁免权,可以对本国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实施管辖权。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只要在中国犯罪,就应该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管辖,这是一国司法主权的体现。

  中国对于毒贩的打击从未手软过,薛晓光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初,自己曾为一个在广东贩毒被抓的云南毒贩辩护,当时他携带的毒品有1000多克,但基于其有立功表现,法院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过最终他还是被送上了刑场。虽然从职业道德上,薛晓光对毒贩负有辩护的责任,但他说自己从感情上并未同情过毒贩,“毒贩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太大了”!

  日本大阪学院法学部全理其教授指出,在欧美国家,不少人会认为吸毒是纯粹的个人行为,就好像有人会选择自杀一样,所以他们对于中国严惩携带毒品者的法律规定并不理解,也很难认同;还有贪污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让不少西法国家难以和中国达成认识上的一致。但即便如此,在国家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下,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他国依法进行公平、公正的审判。

  国民关注法律权利平等

  “媒体对于阿克毛贩毒案的关注,更多地涉及到了外交层面。”胡陆生副教授指出。

  广东省司法厅某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内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更多地体现了一个国民心态的问题,要么是自信心缺乏,要么是自大过了头。他说,在这一事件的关注上,很多网友都不约而同地表达出“现在中国强大了,也敢和发达国家叫板了”的骄傲心态。其实,法律的尊严不应因国力大小受到影响,即便中国的国力更强大了,也不会做出凌驾法律之上的判决。

  天涯社区网友“壹伍壹十” 发表观点认为,正是有些外国人习惯了在某些领域享受特权,才会产生超越法律的幻想。他认为,对一部分人的优待和优惠,同时就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歧视和压迫。也就是说,任何政府任何一项优待外国人的政策,实质上都是在歧视自己的国民。他建议,政府和社会应该来一次全国大清点,把一切优待外国人的法律、政策、法规及成文不成文的规矩、惯例统统重新审查、审视一番,并予以废除或终止。

  天涯社区的“上古游侠”网友形象地表述:“其实我们要求得不多,国民待遇就行了,你别低我一等,我也别凌驾于你之上。国人强奸未遂、杀人或逼人自杀该受严惩,外国人也别没事人一样;国人吃碗面10块钱,你也不能收人家外国人50块。”

  薛江华 

  ○警示外国人犯罪数量激增类型趋多

    阿克毛贩毒案,也引发了专家们对于外国人在穗犯罪的思考。

  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立曾就在穗外国人犯罪的特点进行了研究。他从中看出了一些变化,首先是在以往的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人往往是受犯罪侵害的对象。但近年来,在不少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人已经成为犯罪主体。他们的犯罪行为所伤及的对象,既包括中国公民也有外国公民。

  有据可证,在穗外国人犯罪的发案数量近年急剧增加。据统计,2004-2006年,广州市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外国人刑事犯罪案件161件217人,其中批准逮捕203人;办理审查起诉外国人刑事犯罪案件67件99人,其中提起公诉93人。

  同时,在穗外国人犯罪的类型复杂多样,性质趋向恶劣。从近年来办理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类型来看,毒品犯罪、强奸、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案件居多,诈骗、敲诈勒索、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交通肇事也为数不少,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高智商犯罪也已开始出现。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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