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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安局原局长程李明涉嫌受贿被公诉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06日13:22
  1月5日,记者从淮南市检察院获悉,原马鞍山市公安局长程李明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被该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经淮南市检察院侦查,程李明从1998年3月到2009年4月先后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期间,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现金469.782197万元、购物卡价值10.4万元、美元1.4万元。另外,程李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尚有20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12月31日,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51年出生的程李明,大学文化,合肥人,1998年3月到2009年4月先后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马鞍山市原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9年9月10日因涉嫌受贿被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由淮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程李明目前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折合人民总计1182.581443万元,自1980年以来个人及家庭支出合计人民币26.407895万元。程李明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合计人民币1208.989338万元,程李明及其妻子晋玉凤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来源的折合人民币1008.30717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202.564974万元,违纪违法所得335.96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所得469.782197万元。程李明尚有折合人民币200.68216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记者孙玉宝) (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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