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2009年,价格听证会饱受质疑 发改委:不是作秀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07日10:20
  刚刚过去的2009年,福州等地举办的价格听证会饱受质疑。

  国家发改委今天称,去年各地举办的价格听证会的确暴露出一些问题,群众有意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思考,这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听证会不是作秀。试想,如果没有听证会这一平台,如果不让媒体充分地、公开地报道听证会,这些问题就很难暴露出来。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真想作秀,岂会让这些"蹩脚"的"演员"如此作秀来砸"牌子"?”国家发改委表示。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兰州、洛阳、济南、福州等地密集召开调整水价听证会。大家除了关心价格,还对听证会的方案设计、人员选择、程序规范等表达了不满,普遍认为政府召开听证会是在作秀,以致有人直言:“恳请某些方面的听证会还是不要召开了,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之外,也不过是给必须涨价这件事穿上一层民意的外衣”。

  面对质疑,国家发改委介绍,为克服我国传统的政府定价程序是“关门定价”的弊端,提高政府定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在政府定价领域率先引入了听证会制度,并在价格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在我国公共行政决策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价格听证会制度的实质,就是要把涨价的原因、涨价的幅度、涨价的影响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看,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也为政府定价机关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供一个程序化、法制化的渠道,避免“暗箱操作”。

  目前,我国所有的价格听证都依法必须召开听证会,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都要充分表达。而对于是否召开正式听证会,作为听证会制度发源地的美国,90%以上的行政活动,采取的都是非正式听证的方式征求受影响者的意见,行政机关作决定时不受参加人意见的限制;只有不到1%的行政决策采取听证主持人主持,正反双方阐述意见的正式听证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记录作决定。

  日本、韩国等是将听证会区分为“听证”、“公听会”和“提出意见”等形式,只有“听证”才类似于我国的听证制度,大量的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活动都是不召开正式听证会,而仅仅以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

  关于是否公开听证会的内容,美国、我国台湾地区采取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办法,但德国、日本采取了“不公开是原则、公开是例外”的办法,而我国的价格听证会都进行了公开报道,对参加人提出的意见是否采纳及其理由也要向社会公布。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去年各地价格听证会暴露的问题,不能不加分析、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听证会在作秀。事实上,听证会不仅要认真“听”,而且要把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主要理由向社会说明,也就是还要“取”。今后,价格听证会不仅要继续开,还要开得更好、更公开、更透明。(记者李立)

  发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