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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伪证案”开审 公诉人指其享免费嫖宿被驳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2010年01月08日11:19

  “李庄伪证案”开审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重庆

  “李庄伪证案直接诱因是,黎强案中著名学者赵长青的成功辩护,使得警方赫然发现,相对于前期轰轰烈烈的扫黑抓捕,现在最大的困境在于定罪”

  2008年12月30日,备受关注的 “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下称“李庄伪证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现年48岁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在接受重庆涉黑案龚刚模的委托后,3次会见龚,“诱导、唆使龚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等供述,为使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

  李庄聘请的著名律师高子程、陈有西则称,截至被刑拘,李庄在龚刚模案中,未曾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且李庄希望出庭作证的证人均拒绝出庭。因此,李庄没有机会伪造或帮助伪造证据。

  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激烈,致法庭5次休庭。最后一轮法庭辩论,公诉人脱口而出“李庄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让旁听者无不为之震惊。

  李庄当即回应:“你这是诽谤,我嫖谁了,你认识吗,有证据吗……”

  截至本刊发稿日(2009年1月5日),重庆江北区法院尚未就李庄案做出一审判决。但是,这场重庆“扫黑”引发的连锁反应案,已形成“黎强案”后又一轮媒体报道高潮。

  “李庄伪证案”的重庆细节

  消息人士透露,李庄案庭审前,重庆市方面专门召开会议为该案做相关准备。

  果然,庭审中,不见了江北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员,而是换成了有“全国十佳公诉人”头衔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幺宁,和有着“重庆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的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处长助理贺贝贝。

  旁听者同样要人云集——“重庆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都在里面”,有记者还见到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江北区法院院长张晓川,着便装,在庭审现场不断来回踱步。

  或许压力过大的缘故,担任审判长的江北区法院刑庭庭长付鸣剑多次出现不当口误。从上午9点多至第二日凌晨1点多的庭审后,付鸣剑宣布休庭。

  随着旁听人群的散去,另一场内部会议在法院召开——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大学的5名法学学者,已被有关方面紧急召集到江北区法院——在庭审结束的深夜,当场研讨庭审得失,会议持续到了凌晨2点多。接着,这5名法学学者针对李庄及辩方观点的“释疑”,成了重庆本地各大媒体的重头文章。

  这只是“李庄伪证案”庭审的花絮一端。

  据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个人网站披露出来的信息,“李庄案”庭审前,重庆市有关部门曾决定法庭“快审快结,当日宣判”——“若李庄配合,且律师对李庄作有罪但罪轻辩护则判李庄缓刑;若李庄不配合,律师作无罪辩护,则判李庄3年。”

  李庄得知此消息后,“坚决否定有罪”,由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制定“无罪辩护”方案——查清事实,不让法庭当日宣判——结果出现了庭审开始的一幕:李庄多次申请公诉人、审判法官回避,“拖延时间”。

  消息还称,担任庭审的审判长在开庭前曾到重庆市高院请示,高院领导不见但传出一句话: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体现法庭公正。正是有这一“尚方宝剑”,才使得审判长一次次容忍控辩双方辩论,庭审拖至凌晨1点多。

  不止于此,在“李庄伪证案”中,重庆警方和检察院的办案速度也让人惊叹——12月12日下午,李庄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第二天,重庆检方宣布对其实施逮捕;一星期后,新华社发出报道,“李庄已被提起公诉”。

  “这么短的时间很难保证正常的调查取证。对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来说,感觉太仓促了。”李庄聘请的律师高子程说。

  在庭审现场,李庄也发出抱怨:“我有很多权利,但都被驳回了……我已经做好了进监狱的准备,你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我就是个烫手山芋,希望审判长尽快丢掉。”

  “扫黑”运动中的律师价值

  现在,很难说清,作为一个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李庄缘何进入重庆警方视野,进而遭到拘捕。庭审透出的信息是,12月10日凌晨,龚刚模在警方询问中,“顺便举报”了辩护律师李庄。

  让人疑窦丛生的是,龚的“检举”为何会发生在凌晨2点多,这个时间,看守所还允许了打黑专案组的警察去审,而且,当时龚案已经到了法院开庭阶段,侦查已然结束,警方不再介入。

  再就是,当事人举报自己的律师,这极其罕见——“正常情况下,无论律师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是维护非法利益,被告人都不会举报自己的律师。所以,龚刚模的‘反水’,让整个律师界大为震惊。”

  在庭审过程中,李庄透露,审讯他的警员说,抓他“是开了‘大三长’会议决定的”。所谓“大三长”,是指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这一说法,没有得到重庆方面证实。

  12月31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聘请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本刊,“李庄伪证案”,直接诱因是,“黎强案”中著名学者赵长青的成功辩护,使得警方赫然发现,相对于前期轰轰烈烈的扫黑抓捕,现在最大的困境在于定罪。

  “赵长青的成功辩护,使得重庆警方觉得遇到了重大阻力——案子从法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拖了一个多月,让警方觉得自己不再强势;也意识到大律师的价值,他们决定杀鸡骇猴。”这位律师说。

  资料显示,赵长青,中国刑法界泰斗级人物,1997年刑法修订者之一,这次修订,“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赵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适用及立法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由于赵长青等人的辩护,“李庄伪证案”开审的前一天,休庭一个月的“黎强系列案”一审宣判——检方指控涉黑的21人,只有13人被法院判决涉黑,有9人涉黑证据不足被摘掉“黑帽”。媒体评论,“这是重庆打黑审判以来,首次出现摘黑帽的判决结果。”

  重庆本地有律师说,“黎强的辩护律师赵长青给我们定好了调子,没有他,后面的律师都会垮掉——43个律师相互间未经任何沟通,全部否认了检方对各自当事人的黑社会犯罪指控。”

  在接受本刊访问时,赵长青曾表示,“最主要的还是在于,我没有讲错,辩护意见是有道理的……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抓漏了一个人和错判了一个人,这两者相比较,后者的危害性要更大一些。”

  在庭审中,李庄也放言:“什么是铁案?必须要有律师的参与,经过控辩双方交叉质证,这样的案子才是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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