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12-22”地铁撞车事故调查结果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22日17:01
人民网上海1月22日电(记者沈文敏)今天下午,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公布“12·22”轨道交通一号线列车侧面冲撞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事故直接原因为此前设计技术人员工作疏漏导致电路配线出错,使信号系统发出错误指令。
作为“12·22”轨道交通一号线列车侧面冲撞事故调查组组长,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孙建平介绍说,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邀请铁道部、北京和同济大学等单位的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专家组调阅了列车事故记录、信号数据、视频监控图像等相关事故资料,并于当日运营结束后组织了事故现场动车复测和验证,约谈了申通地铁集团、卡斯柯信号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从车辆、运营、信号三个方面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关于“12·22”事故的调查分析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在运营部门因供电系统故障、采用临时非正常交路折返的情况下,信号系统在N11-1438轨道区段向150#列车发送655km/h的速度码,造成制动距离不足,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对轨道交通一号线其他类似车站信号系统进行测试,均未发现异常情况。专家组认为,“12·22”事故是发生在轨道交通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的个案,整个轨道交通一号线的信号系统是安全正常的。
上海市“12·22”事故调查组认定:在2001年一号线上海火车站改造项目的配线图修改时,因设计技术人员个人工作疏漏,导致N11-1438区段编码电路配线出错,使信号系统在N11-1438轨道区段向150#列车发送65km/h的速度码,造成制动距离不足,从而发生两列列车侧面冲撞事故。卡斯柯信号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包方,未能防止本事故的发生,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申通地铁集团尽管采取了应急措施,但在信息告知、应急救援、乘客疏导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导致“12·22”事故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承担管理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卡斯柯信号公司,对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设施设备等直接损失承担责任。同时,责成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申通地铁集团,要求其深刻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根据专家组意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安全。同时,责成申通地铁集团分管运营的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申通地铁集团对运营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牵头,正在抓紧研究完善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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