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失控飞艇坠屋顶”后续:坠落飞艇至今“身份不明”
本报1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杨洲芬 实习生 李娟) 昨日,本报报道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化工路,一个遥控飞艇在空中失控,跌落饭店屋顶一事。今日,记者就飞艇飞行及其悬挂广告是否需要审批、飞艇内填充气体是否有危险等问题进行了采访。
飞艇是由巨大的流线型艇体、位于艇体下面的吊舱、起稳定控制作用的尾面和推进装置共同组成,属于一种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它与气球最大的区别在于具有推进和控制飞行状态的装置。艇体气囊内充上密度比空气小的氦气,借以产生浮力使飞艇升空,吊舱供人员乘坐和装载货物,尾面用来控制和保持航向、俯仰的稳定。飞艇的气囊内充的气体不会对人体和空气造成影响,有危险的是飞艇上携带的桶装汽油。
今日,记者经多方努力也没能联系到经营飞艇广告的公司,但通过在飞艇上打广告的酒店工作人员了解到,飞艇是酒店老板找的,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那么,遥控飞艇的飞行及飞艇上悬挂的广告需经哪些部门审批?对此,记者咨询了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对方称,飞艇的放飞应由民航山西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而记者在民航山西安全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无人驾驶的飞艇应由国家气象局审批,有人驾驶的飞艇需要通过他们审批。“对于气艇落屋顶的事,我们已接到山西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反馈,目前正在进行了解。”
坠落的飞艇是否在相关部门进行过备案呢?对此,山西省气象局和太原市气象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他们只对系流气球的放飞进行审批。
飞艇上悬挂广告,规划局和工商局会否监管飞艇广告呢?规划局广告处工作人员称,他们负责室外广告规划和审批,但只针对地面上室外广告审批。而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只负责广告内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