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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前夕恐现拆迁大跃进 过渡期应遵循基本原则

来源:央视网
2010年01月29日23:25

  《新闻1+1》2010年1月29日完成台本

  ——“拆迁条例”被拆除!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这些年以来拆迁里面的这个“拆”字让很多人的神经一直在紧紧地绷着,甚至会不时地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公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也许会让您对于拆迁这个“拆”字有新的认识,我们先来看看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征求意见稿。

  (播放短片)

  解说:

  头条还是头条,今天国务院就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成了许多媒体的头条,而且报道的重点也在不断推进。今天早晨7点45分,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官方网站上,就公布了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这份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共五章41条,对于全社会所关注的该法的适用范围、征求的程序、征求补偿,以及政府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等问题,都进行了新的、明确的规定。接下来,这份备受瞩目的法律征求意见稿需要的就是公众的进一步参与,截止到今天下午4点,9个小时的时间,在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阅读这份征求意见稿的人数已经超过8000人,而各大门户网站公众的讨论就更是激烈。细读这份征求意见稿,无论是从名称还是从内容,与正在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都有着非常大的变化,在很多舆论看来,仅仅从拆迁改为搬迁这样的法律名称变化,就足以折射出今后的城市建设由单向的管理到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这一非常的改变。政府只有在七种公共利益的需要下,才可以对城市居民的房屋实施征收,政府征收房屋补偿金不得低于绿色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注重程序公正。房屋征收应广泛听取并公开公众意见,对于商业开发这样的非公共利益下需要拆迁的应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只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方可进行危旧房改造。实施搬迁禁止断水、断电、断气等等。

  对于这份字字千钧的新条例,社会公众的疑问或许还有很多。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月12号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网络留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眼下的中国城市发展飞快,拆迁与被拆迁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每个城市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而事实上对于拆迁方面的法制探索和推进也从来没有停止过。1991年3月22号,国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10年就宣布废止。2001年国务院又发布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今这部法律还不到10年,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又开始紧锣密鼓地征求全社会意见,对于此次新条例出台,从去年12月16号,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收集意见,到随后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座谈会,表示加快促进新条例出台。今年1月20号,国务院法制办再次组织专家座谈,到今天公布新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公众已经强烈地感受到有关部门的立法进程也越来越快。从今天开始,留给公众表达意见的时间只有15天,无数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正在关注着新条例的动向。此次修改,对于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新条例究竟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规定,又会体现出怎样的立法方向,新条例何时出台,而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对于眼下存在的激烈争论,又该如何处理?双方的过渡期,又该如何过渡?疑问还有很多,难点又肯定不少,全社会都在期待着。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我们通过短片也了解到这个进程从去年,也就是上个月的16号,这个月的20号,国务院法制办两次专家座谈,到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已经面世了,从中感到一种速度,这种速度意味着什么?

  王锡锌 特约评论员:

  我觉得我们首先感觉到是这种速度就是从自上而下,国务院领导、国务院法制办对于拆迁背后问题的认识,上升到一种非常高的高度。体现了一种对直面我们拆迁过程中各种问题的这样一种决心和魄力。除了速度之外,其实我们还可以感觉到力度,因为不仅仅进程在加速、提速,而且我们从今天向公众展示的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那么许多民众所关心的焦点问题,以及在拆迁的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焦点问题,其实都得到了一些回应,在这种速度和力度之下,我们可以感觉到征求意见稿这部新法已经有了温度,不再是关注权力的行使,不再是关注管理,而是同时也来强调对民众的权利,对于他们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这些方面我们值得关注、值得期待的。

  主持人:

  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征求意见稿截至日期是下个月12号,征求意见结束之后,离最后的颁布还有多长时间?还会有多少程序要走?

  王锡锌:

  这部立法,因为它始终是在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和自下而上的公众高度关注的上下互动情境中进行的,因此我们可以预期整个进程将会一种高速度的方式在推进。2月12号截至,征求意见的期间是15天,一般来说征求意见期限似乎短了一点,但是这种短的背后,也许是我们各方都在期待这部立法,能够迅速地通过。后面将要进入的程序,就是公众在征求意见期结束以后,各种各样的意见要进行处理、反馈,然后意见消化的基础上,需要形成送审稿,交国务院来进行审议通过。我个人预计应该是很快,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在3月份,“两会”的期限,可能真正立法将会通过。

  主持人:

  现在新的条例正在征求意见中,现在各地进行的拆迁工作,并没有因为新的条例出来就会停止,现在正在进行的拆迁工作遵循的是哪部?前面那部还是现在这部?

  王锡锌:

  如果从实践中来看,现在这个阶段是非常微妙的时期,因为我们都知道拆迁变法正在加速,而且现行的拆迁条例正在被拆除,很多地方的部门也好,还有一些建设项目也好,可能需要赶在这样一个过渡期来完成拆迁工作,因此在实践中,他们毫无疑问按照现行的拆迁办法来做,甚至有些地方,可能会出现一些极端的加速,或者拆迁大跃进的情形。这个窗口期一方面提示我们变法的加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和选择,另外一方面,在这个窗口期,我觉得需要出台一些基本的指导性原则。比如说拆迁可能还在进行,但是新法中所大家有共识的基本原则应该能够提前介入,指导过渡期拆迁的操作。

  主持人:

  刚才您反复提及这样一部新条例,高层高度重视。给人的感觉,今天从媒体大部分评论,感觉到被拆迁人利益得到保护,谁的利益会受到伤害?

  王锡锌:

  如果说新的征收制度和游戏规则得到落实的话,将会是一个多赢的格局。我们通常说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很好保护,被征收人是谁?普通的民众,如果这些人利益得到保护,意味着我们整体公共利益、整体的公共善得到提升。包括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还有很多经济发展的建设,说到底应该为谁?如果说这些建设发展在一些情况下,以伤害某些人,特别是一些基层民众利益作为代价的话,可能最终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我觉得民众的利益无小事,如果他们的利益得到保护,那么拆迁整个制度变革就达到了一个根本性的目标。

  主持人:

  今天我们演播室关注的是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接下来的演播中,我们会着力关注这个条例中的一些焦点和重点内容。

  从《城市房屋拆迁与管理条例》到现在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除了名称上改变,还有哪些方面有了突破,我们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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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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