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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无须过度解读“文强贡献论”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10年02月03日02:48

  无须过度解读“文强贡献论”

  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称文强有过贡献,评价要尊重历史。在李庄案和文强案同日开庭之时,一直淡出媒体视野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向媒体坦陈了其是如何看待涉黑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并对文强作出了评价(据2月2日《新京报》)。

  王立军的“文强贡献论”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且出现了两种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可能是在释放文强可以“保命”的信号。而另一种观点则完全相反,认为这恰恰可以彰显相关部门的“功过分明”,有贡献者犯法也依法严惩。

  文强案本来就是全国瞩目的焦点,在李庄案和文强案同日开庭的“敏感时间”,“身份特殊”的公安局长又公开对此发表了一些评价,引起公众关注完全正常。尤其是长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熏陶,已经让部分国人养成了灵敏的“政治嗅觉”,已经习惯并热衷于从“关键人物”特别是领导的只言片语中去引申、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及释放的信号。然而,窃以为,非要从王立军的几句话里去揣度文强的命运,未免有“过度解读”之嫌。

  王立军肯定文强的贡献并非仅此一次。此前,重庆市公安局内部办了一个刑侦文化沙龙,他去观看图片展的时候发现没有文强的照片。“我问为什么没有,没有人敢回答我。我说,文强,必须要有,重庆公安成立以来,他是管过刑侦的。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过去人家的历史全否定了,这本身就不是实事求是的。”后来警员挑了一张最好的文强照片贴出来,尺寸大小也跟其他领导一样。可以说,王立军肯定文强曾经作出的贡献是其一贯立场。

  而从理论上看,王立军的评价影响不到对文强的判决。文强该受到何种惩罚应依法审判,除了法律谁说了都不算。功是功、过是过,该肯定的要肯定,该严惩的要严惩,该付出的代价就必须付出。引用余秋雨大师的一句名言,那就是: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乔志峰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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