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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刺城管调查:一下子毁掉三个家庭(图)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0年02月04日08:46
夏俊峰原先摆摊的路口,现在依然是小贩们选择的“黄金地段”。“猫捉老鼠”的游戏仍在这个路口上演着,小贩和城管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夏俊峰事件有根本性改变。

    夏俊峰原先摆摊的路口,现在依然是小贩们选择的“黄金地段”。“猫捉老鼠”的游戏仍在这个路口上演着,小贩和城管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夏俊峰事件有根本性改变。


“正是摆摊让我们家有了希望,觉得能给儿子更好的条件学画画了。”张晶说,没想到现在希望都破灭了。
“正是摆摊让我们家有了希望,觉得能给儿子更好的条件学画画了。”张晶说,没想到现在希望都破灭了。

  1月20日上午,张晶带着记者穿过那条她曾经摆摊的街道时,碰见了她的公公,也就是夏俊峰的父亲,老人穿着一件环卫马甲,手拿铁锹,将马路上结下的冰小心翼翼地铲除。“昨夜下了雨,结冰的路面容易让人滑倒。”老人不善于言辞,没有过多的话语,但他心里明白,整个家庭以及自己下半生的希望,随着儿子出事,不可挽回地倒下了。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夏俊峰随后提出了上诉。

  张晶至今仍然认为,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如果夏俊峰真的要以命偿命,也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

  如今,在夏俊峰摆摊的路口,城管与摊贩之间依然上演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一位卖袜子的老太太对记者说:“夏俊峰的事之后,现在城管管得松了些,至少不敢再打我们了,但看见他们,我们还是会跑。”

  不该出摊的一天

  沈河区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紧挨着沈阳市最大的批发市场,这里人口流动大,滋生了附近的“路边经济”,无数摆摊的小贩都将这里视为风水宝地。夏俊峰两口子便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天气预报有雨。夫妻俩合计,今天是周末,这种天气城管一般也不会出来。让他们下定决心出摊的,还有一个头天晚上听到的消息——今天城管有个工作人员结婚,他们应该都去喝喜酒。

  于是,平时只在下午出摊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态,上午10点40分就骑着那辆“倒骑驴”(当地一种座椅后置的三轮车),驮着煤气罐上街,准备出摊卖烧烤。

  没想到的是,那天城管并没有休息,沈河城管执法分局滨河中队长申凯还是带着队员,开着那辆小贩们熟悉的尾号为“799”的车,来到了这个路口。

  看见城管,小贩们开始跑,夏俊峰夫妇没有跑脱,从车上下来两个执法人员,拉住了夏的“倒骑驴”。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来了四辆车,一共十多个城管队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场面。”张晶回忆说。

  拉住夏俊峰车的队员说:“煤气罐没收。”

  张晶反应过来,上前哀求:“别没收,我们这就回去,我们不卖了。”但她随后听到一句话,“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张晶说。随后,煤气罐被没收了,准备好的烧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城管带上了车。

  这是夏俊峰当小贩以来第一次被城管带走。张晶听别人说“进去了肯定逃不过一顿打”,她十分担心丈夫。

  为了让儿子学画

  当夏俊峰夫妇正在和城管人员纠缠时,夏的父亲正在相邻的一条街道上扫马路,他并不知道路口发生的一切。

  作为环卫临时工,夏的父亲每月有700元左右的工资。夏的母亲是退休工人,有800元的退休工资。这1000多元是夏家每月的固定收入,平时家里的开支都由两个老人承担。

  夏俊峰生活一直不如意,技校毕业后在一家电机厂上班,后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35岁的妻子张晶是辽宁铁岭的进城农民工,1999年在沈阳一所美容美发学校学习时与夏俊峰相识相恋,于2000年结婚,并生有一子。婚后,张晶也做过宾馆服务员、幼儿园的面点工,收入微薄,直至2008年10月,夫妇俩加入小贩的行列。

  成为小贩,在张晶看来是迫于生活的压力。9岁的儿子一直是家里的骄傲。儿子喜欢画画,获得过三次东北赛区儿童绘画的一等奖。张晶不想荒废了儿子,于是开始想着多赚点钱。

  由于居住的小区毗邻批发市场,楼下摆摊做小买卖的人很多,有了这个地理优势,张晶也想去摆摊,但这个过程是经过一番挣扎的。

  夏俊峰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并且自己还年轻,不愿意去摆摊,觉得被邻居看见了会没面子。但看着眼前的儿子,夏最终被张晶说服。

  夫妇俩卖的是鸡柳、香肠之类的油炸食品。起初,由于没有经验,不知道哪个地段、时段生意好,于是每天十多个小时都在路边。

  后来二人发现生意主要集中在下午之后,以公共汽车站和网吧门口生意最好,再加上白天有城管,于是两个月之后,二人只在下午出摊,凌晨收摊。收入也从一开始的每天二三十元,增加到六七十元。

  夫妻俩计划着,等赚到钱了,就去租个门面,安心做生意。

  “正是摆摊让我们家有了希望,那段时间一家人特别高兴,觉得能给儿子更好的条件学画画了。”张晶说,没想到现在希望都破灭了。

  丈夫被带走后再没回来

  张晶没想到,丈夫被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收拾完东西,张晶推着车往家走的时候,被沈河区滨河派出所民警带走做笔录。

  民警并没有告诉张晶为什么要找她,但她那时已经感觉到出事了,她最坏的想法是,难道城管把他打伤了?

  做完笔录后,派出所没人再管张晶,一直到晚上10点多,张晶才被通知“可以走了”。

  一回到家,张晶看见婆婆在哭,婆婆说:“夏俊峰杀了人,都传开了。”张晶蒙了,当场就瘫倒在地上。

  夏俊峰被带走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张晶在后来得知,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买卖时削香肠用的折叠刀,因为事发时,夏还没开始卖货,刀就揣在兜里。

  法院的判决书对案发经过如是描述: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

  但事发在封闭的房间里,张晶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夏俊峰所称自卫只是孤证,没有得到法院的采信。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夏俊峰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

  “我们是受夹板气”

  在一些城管队员的眼里,夏俊峰是个“刺头”,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位副局长说:“夏俊峰我们曾说服教育过多次,让他不要上街摆摊,其他摊贩都服管,就他不听,他还影响着身边的人,就像是那一片的‘老大’。”

  “说服教育?在这之前,我们都没和城管的任何一个人说过话,什么时候有过说服教育?”张晶辩解说。

  一名城管队员对记者表示,不排除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一些拉扯,但称绝对没有打人,“比如你在执法时,他的手伸进口袋里,你得提防是不是拿刀啊,肯定得按住了,类似情况很难免”。

  但对于城管所说的“拉扯”,很多人并不赞同。在一些摊贩的眼里,城管队员就是干两件事———打人和罚款。

  “我摆摊五六年了,被城管罚过不下十次,但每次罚金都不一样,这得看他们心情,有时候心情好,可能罚你三五十元钱就完事了,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没收你的东西,让你到局里去交罚款,这就‘贵’一些,一两百元不等。”一位卖栗子的摊主对记者说。

  “我们也是弱势群体,尽管我们面对的是弱势群体,但只要我们出一点差错,问题就会被放大,无数双眼睛都盯着我们。”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区分局副局长孙弋戈说。

  “我们是受夹板气。”沈河分局党委书记刘岩屹说,区行政执法的现状是工作压力大、老百姓不理解。

  孙弋戈介绍,2009年夏天,执法队员都穿着防刺背心值夜,但还有队员被小贩用串烧烤的铁签刺伤过脸。“平时队员们对摊贩进行口头说服教育时,老百姓没看到,但是教育无效动手查扣物品,难免就有肢体接触,老百姓看到了,就说我们野蛮执法。”

  该局一位负责人认为,城管的任务很重,但现在他们把80%的人力和精力都放在了小摊小贩身上,这是很不合理的,“比如他卖假冒产品,他卖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这些该我们管吗?但我们不得不管。因为他们是占道经营啊。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等,这本来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但只要是占道了,他们都甩给我们来管。”

  事实上,沈河区相关部门在治理摊贩的问题上,也确实下了功夫。风雨坛街另一边的桃园街,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思路的一个鲜明对比。

  之前的桃园街,与对面的交叉路口并无二致。沈河区风雨坛街道城管科田兴红科长介绍说,在他多年的城管执法中,早期也都是“打砸抢”,经常发生队员被打或打伤人的事。

  他一直在反思,既然打不掉,就要疏导。2009年4月,田兴红给桃园街上的业户们发了一封公开信,让他们到街道去开会,矛盾的双方一起坐下来商量怎么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经过几次会议,也经历几番争吵,40多个业户一致同意组织起来进行管理,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田的引导之下议定了规则:以“再就业市场”的名义,把原来的摊贩点规范起来,统一由街道出面按成本价制作推车、统一服装标识,统一进行体检,有健康证才能上岗,统一收取每月350元的管理费。

  孙弋戈称,这种事情归街道管,据说滨河街道也尝试过这样管理,但有些小贩不愿交管理费,最后没有实施。

  一位卖手套的摊主对记者表示,“我一个月都不一定能赚到300元钱,怎么交得起管理费?现在这样,只要不被城管抓去罚款,还能混口饭吃。”

  于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在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继续上演着。

  一下子毁掉三个家庭

  张晶现在等着二审开庭,她希望丈夫能被判死缓。不可否认的是,夏俊峰事件,让三个家庭陷入了深渊。

  “他们都是牺牲品”,在辽宁省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对记者说。冯有为曾担任过十几年的城管执法监督员,他认为,城管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记者:在您看来,路边的摊贩,应不应该管?应以什么方式去管?

  冯有为:应该管。如果社会没有约束就乱了。应该以服务的方式管。这些摊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他们的存在说明群众有这个需求,市场有了竞争,最终获利的还是群众。

  不可否认的是,摊贩的存在有其弊端,肯定会影响城市的整洁和公共安全,这就需要政府去服务。比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收取一定管理费,让他们去做。

  记者:这些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为什么一直没有去改善?

  冯有为:尽管执法部门一直也在研究这些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政府给他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并不吻合,他的任务是治理摊贩,但应该怎么治理?没人去告诉他。

  记者:夏俊峰案件,在您看来,是否具有偶然性?

  冯有为:这首先是个悲剧,一下子毁掉了三个家庭。它不是偶然发生的,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

  如果制度和法律不加以完善,悲剧还会发生。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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