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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升学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28日20:14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刘奕湛、黄小希)根据28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征求意见稿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说,“两为主”是近年来国家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政策基点,体现了政府促进教育公平、依法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责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就读当地公办学校,是新的政策要求,流入地政府需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政策实施的方式和配套措施。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指出,要落实好这些政策,还需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城乡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让他们和城里孩子在各方面享有统一的权利和标准。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办高水平的民工子弟学校。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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