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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公告否认“单位行贿”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02日15:45
  国美公告否认“单位行贿”

  本报讯(记者窦媛媛)国美电器昨日发布公告称,其国内全资附属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将针对指控积极抗辩。但国美方面表示,这一起诉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

  对于国美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起诉书陈述为针对2006年至2008年间的时间段,当时黄光裕在任国美主席、董事及附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国美附属公司作为单位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单位行贿罪,所涉金额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456万元的其中一部分。

  但是,国美集团在公告中否认了这一点。公告称,“根据本公司的内部调查结果及外部专业机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本集团内部控制系统并无任何重大方面之不足及本公司管理层没有发现本集团的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及用于起诉书中所声称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用途。”对此,业内人士分析,国美实际上是认为该公司没有涉嫌单位行贿罪,没有单位行贿的事实。

  国美电器总裁陈晓在公告中表示,经咨询刑辩律师的专业意见后,国美公司初步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附属公司被最终判处犯单位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属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罚金数额不会对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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