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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圆桌”第二期话题: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怎么达到?
话题溯源:今年春节团拜会上,温家宝总理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句话又一次感动了无数中国人。但是,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尊严的生活呢?
嘉宾简介: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立澳大利亚大学高等研究院兼职研究员。1992年以博士学位毕业于哈佛大学,是著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师丹尼尔·贝尔的关门弟子。他著述颇丰,观点新颖,是当今研究中国社会经济政治问题方面具有国际影响的学术权威。作为一名学者,他更了解中外思想与现实方面的差异。
我不知道如何去讲,世界上哪个国家的公民是生活的最有尊严的,因为即使在一些最富裕的国家,一些人民仍然觉得自己生活的不幸福。而相反一些贫穷的国家,一些人说自己生活的很幸福、很有尊严,这你相信吗?
严格的讲起来,大家都生活在一个时代,如果你知道其它国家的人民生活的是什么样子,同时自己国家的人民生活的太差,那么是不可能有尊严的。一个国家的公民不能处于普遍贫困的状况,但如果有一些人的物质生活已经很不错了,那些相对贫困的人,他也是不会有尊严的。
在物质上,这么多年以来,大多数人都能切实的感受到物质生活的改善,比起30年前那是好多了。很多人说你现在比过去过的好了,你还没有尊严吗?但除了竖向的比较,还要横向对比。现在,中国与世界沟通频繁,大陆居民对外横向对比的机会就多了,但大陆居民物质生活的改善程度是可以丈量的,横向对比起来差距还是很大的一个数目。通过这些人就可以感到,他们生活的尊严程度很不够。
还有,在大陆办事我是深有体会的,如果你不是特权阶层的话,出去办事是特别难的。法制、政策无法落实,你可能一件小事费九牛二虎之力都解决不了。如果你不是特殊人(财富阶层和权力阶层),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要办事、办成事很难很难。
当然,一个社会能使大多数的普通公民都感受到尊严那是很难很难的,我其实主要说了三个意思,首先他应该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其次,我们的教育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的价值观,在教育的所有环节上都要能体现出来;还有,就是普通公民受到冤屈了,必须要有合法的途径、较少的时间去矫正它,各种法律应该让公民的个人权利得到维护,而不是把公民当成草民,要时刻想到,他们是纳税人,他们有自己的权利。(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