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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300万平方米保障房 出台经济租赁住房制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3月08日04:16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谢晓丹在昨天的专访中表示,2010年,广州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两个机构,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0万平方米,相当于2006~2009年三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总量,相当于2009年我市商品住宅交易面积的1/3左右,预计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4万套。其中,计划建设廉租住房约150万平方米、约2.3万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共约150万平方米、约1.7万套。

  记者: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上,张广宁市长提出将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提前1年,即将7717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解困任务从2012年提前到2011年底前全部解决。实现这一目标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谢晓丹:措施有4方面。

  政策:

  出台经济租赁住房制度

  一、政策层面,一是完善已有政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将在今年底到期,我们将结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原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二是出台新政策,丰富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如出台经济租赁住房制度,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出台住房保障监督办法,使住房保障从政策出台到具体实施的各个方面均接受最广泛的监督。

  用地:储备约510公顷

  二、用地方面:建设用地的落实直接影响到保障性住房在建设速度上、在数量上能否满足需求。我市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由住房保障部门独立储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城市。我市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已列入2009年计划的7宗、约141公顷用地的储备工作。今年计划再储备8宗用地,储备面积约510公顷。

  资金:保障房不缺钱

  三、保障资金方面:广州市实施住房保障不缺资金,但要把资金用好、用活,用到刀刃上。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约3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继续由市财政落实到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除利用售房款滚动建设外,如不足的,还将从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新措施:

  旧住宅加层建设保障房

  改建直管公房作廉租住房

  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四、具体保障措施上,廉租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加快建设,建设模式有4种: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政府与开发企业合作建设,接受社会捐建,还有就是试行对老城区符合条件的没有电梯的旧住宅楼进行加层加建住宅和加装电梯,把加层住宅作为保障性住房,或把低层住户调换到新加层住宅居住,腾空的住房作保障性住房使用。这是一个新的建设模式,值得探索。我们希望通过旧住宅加层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模式,达到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又使保障对象在市区内均匀分布,享受齐全的公共配套设备和服务的目的。今年我们将选取一两个项目作试点,待总结经验后再推行。二是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通过将市直单位在2009年6月30日前未处理完毕的存量公房全部移交市住房保障办管理,转作保障性住房;从市场收购、租赁住房转作廉租住房;结合“三旧改造”,将可改建的直管公房改作廉租住房,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加快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三是继续发放租赁补贴,由低收入家庭按照个人的意愿在市场上自行租住住房,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方面,一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二是通过项目法人招标的模式,政府与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三是鼓励企业利用自用空闲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的住房在优先解决本企业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的住房困难后,剩余的房源由政府统筹安排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购买。

  五、创新组织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从事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收取租金、经营物业、后续管理等,有效实现住房保障的公平分配、有效管理。

  二是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将越来越大,成立建设中心,可以更专业地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

  记者:您刚才谈到“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广州将如何解决?主要思路是什么?

  谢晓丹:市委、市政府对“夹心层”的住房问题非常重视,市住房保障办已反复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初步解决思路:

  一是通过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将部分“夹心层”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来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出台经济租赁住房制度,通过出租或先租后买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三是限价房供应对象也是住房“夹心层”。在开发企业建设限价房的基础上,今年将探索由政府建设限价房。

  廉租房保障线提高

  10219户家庭受益

  记者:今年2月,政协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张广宁市长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透露广州将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标准,请问放宽到什么程度?

  谢晓丹: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拟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月均64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据我了解,这一标准的保障水平在国内同等城市是排在第二位的,仅次于上海的960元/月,高于北京的580元/月。经测算,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约3.1万人受益。这一惠民举措将在我市本月召开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张广宁市长《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后正式实施。

  推出经租房

  今年计划建设3000套

  记者:广州市经济租赁住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谢晓丹:市住房保障办研究草拟了《广州市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在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定。经租房适用对象是目前在册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但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通过出租或先租后买(待该家庭有经济能力时再购买所租住的经济租赁住房)解决其住房困难;租金与家庭收入、房屋区位、楼层等挂钩。我市今年计划建经济租赁住房3000套。

  政府建限价房

  符合百姓利益住有所居

  记者:政府建设限价房,是否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

  谢晓丹:维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变,解决群众基本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也是政府不变的目标。

  记者:广州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例是多少?

  谢晓丹:2009年,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7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05万套,建设套数比例约为6.25:3.75;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7万套,建设套数比例为5.75:4.25。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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