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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贾康:减税不代表居民会增收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3月11日11:04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张翀 报道集 博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调整收入分配”一词正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出现在各种场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和垄断企业应减少在国民收入蛋糕中分得的比例,防止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政府减税并不代表居民就会增收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共同作用下,从近几年来看,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所减少,而政府和企业在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有所增加。贾康认为,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殊权力获得了显著的收益增长,却未相应增加对国库的贡献用于收入再分配,造成了一定的社会矛盾。

  “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上应发挥转移支付作用,包括政府拿资金相欠发达地区做转移支持,包括政府财力向低收入人群做转移支付,提高低收入阶层的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农民增加种粮补贴,进一步提高最低粮食收购价格,”贾康表示。

  在谈到结构性减税问题时,贾康委员认为,政府减税并不代表居民就会增收。他认为,由于中国目前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制约因素,企业在满足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下,不会考虑进一步增加职工工资比重。一旦政府出台对企业的减税政策,并不能将政策的利好有效传导到个人手中,让低收入者得到实惠。

  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中低收入者意义不大

  在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实施大规模减税增加居民财富的呼声不断。贾康坦言,如果只是简单提高起征点,对普通工薪阶层意义不大。

  “个税起征点调高到2000元以后,实际缴纳个税的人口数量只占全国劳动人口的30%左右,而这30%人群中的高薪人士不到1%,但他们所缴纳的税额却占到全部个税的35%以上。”贾康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再次提高起征点,月收入4000元以下的普通工薪阶层,每月也只有减税几十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好处,但是对于月收入很高的金领阶层和打工皇帝来说,却降低几百甚至几千元。”

  贾康建议在税制综合改革中可考虑把个人所得税在税率设计上做三类划分。在不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将第一档的税率设计为1%,将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不多的这部分低收入人群纳入进去,税负从现在的5%降到了1%,明显是降低税负;在中等收入阶层这个档次上,可以仍然保持5%的税率不变;而高收入者可以按照收入状况划分为15%、25%,最高不超过35%的税率三个档次。

  开征物业税不存在重复征税 首套房可考虑免征

  贾康委员一直以来都是开征物业税的坚决拥护者,他今年的提案就是希望政府抓紧研究准备出台物业税,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

  当被问及如何看待百姓比较关注的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双重征收这一敏感话题时,贾康委员表示,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一个是“税”、一个是“租”,土地出让金,其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物业税,其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国家凭借的是社会管理者的政治权力。

  “‘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贾康总结说。

  针对征收物业税的方案设计上,贾康认为可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他建议在物业税出台的初期,可以考虑先对普通商品房不征税,只是对独立别墅、豪华公寓等先行征收。他同时建议,如果确定是居民第一套自住房,也可以考虑永不征收物业税。

责任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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