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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宗闲置地块限月底前开工 逾期仍将受处罚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12日03:16
  本报讯(记者马力)北京市国土局昨天对5宗闲置房地产开发土地的处理意见公布。其中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将暂停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此外还有3宗闲置土地被限期本月底前开工,逾期不开工将受重罚。

  五宗地块分三种情况处理

  去年底,国土部宣布对九省区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其中涉及北京的有5宗闲置土地。市国土局昨天公布,该局已经对这5宗土地提出处置意见,并已报市政府、国土部同意。

  这5宗土地被分为3种情况。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出让合同履约的,依法规予以处罚。这种情况有1例: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工体北路4号地项目。经查,该项目于去年8月开工,但当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却是2006年9月24日,且该企业没有及时申请延期开竣工时间。

  市国土局表示,该局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不过,该局并未公布具体罚款金额。据了解,按照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可处地价款额1%的罚款。该地块的地价款为5.1亿元,按此规定可处以510万元的罚款。

  同时,市国土局还暂停了启夏公司及其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以及盈科集团的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这意味着他们在北京土地市场再拿地的资格被暂停。

  逾期不开工仍将受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因为行政审批审核、交地条件等原因尚未开工的,限期开工。这样的情况有3例,分别为: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门头沟永定镇冯村一期居住项目、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兴孙村住宅及配套项目、北京远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通州玉桥西里居住小区(二期)项目。

  市国土局已经对3家开发商下发了限期开工的通知书,本月31日前开工。逾期不开工的,将依法规予以处置,届时还将暂停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该股东的其他控股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第三种情况为北京军建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怀柔区玉龙小镇项目。该项目主要受新城规划调整影响,导致未能按期开工,且该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对其免于处罚。

  追访

  房企控股股东“连坐”更能治本

  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国土部门对于闲置土地的查处,不但暂停了闲置土地的开发商继续在北京拿地的资格,而且其控股股东和下属公司也被“连坐”,同样也暂停了拿地资格。打击囤地的力度不断在加大。

  对于这种“连坐”的处罚,中国职业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上是一些大的房地产集团为开发某个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这种项目公司的使命只是开发这个项目,开发完成之后公司就不存在了,也无需再拿地。因此只对项目公司进行处罚,解决不了问题。而此次市国土局对项目公司背后的控股股东进行处罚,将更有力度,也相对更能够治本。

  他认为,北京这一举措体现了北京打击“囤地”的决心和力度。而打击“囤地”最终的目的则是增加市场供应,遏制高房价。

  本报记者马力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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