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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两地视频离婚 法院利用QQ视频成功审理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3月16日06:15

  夫妻分居两地视频离婚

  宜兴法院利用QQ视频审理一起异地离婚案

  钱久钢

   本报讯 妻子在宜兴老家,丈夫却常年在深圳,这样的离婚案,当事人的一方没法出庭怎么审?近日,宜兴法院系统利用网络视频技术,让远隔万里的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成功审理了一起异地离婚案。据悉,利用QQ视频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宜兴市民吴女士与丈夫朱先生婚后多年一直分居两地,感情日渐淡漠,吴女士觉得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便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丈夫朱先生的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此案后,向朱先生邮寄送达原告诉状、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但不料不久便又退回法庭。承办法官与朱先生取得联系后,方知朱先生是故意不签收法院的材料。原因在于虽然他同意与妻子离婚,但如果要专程赶回宜兴出庭不仅来回费用大,而且会耽搁生意。

   因离婚纠纷案件不能全权代理,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出庭,无法表述自己是否愿意离婚,这个婚就没法离。

   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难题,法官经进一步了解到,吴女士与丈夫朱先生都经常使用QQ。于是,法院决定利用QQ网络视频进行调解,让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在电脑前“面对面”地交谈。经过与当事人沟通,吴女士和朱先生都表示认可这一特殊的调解方式。

   开庭当天,当视频上出现一个男子图像时,法院请吴女士反复辨认其是否为朱先生,并通过网络让对方辨认其妻子,回答问题、甄别身份。当双方身份被确认后,法院通过视频审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视频调解,双方最终就财产等争议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在视频中确认原告已阅并签字。同时,法庭还将聊天记录以庭审记录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远在深圳的被告,让朱先生把签字后的书面材料寄回法院存入卷宗。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视频方式调解既克服了以电话方式调解不能确认对方身份的不足,又克服了达成调解协议后以传真方式让对方签名而无法确认签名真实性的漏洞。利用网络平台调解婚姻案件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麻烦,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后将继续尝试这种新办法。 (储晓惠 钱久钢)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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