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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5大问题为选举法再次修改留下空间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0年03月16日15:02

  中国江苏网供搜狐独家稿件,禁止转载!

    专家介绍: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宪政研究所所长。

  总体印象:此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主要在城乡同票同权,选举服务机构和完善选举程序三方面进行修正。总体而言,应该说是一次进步。

  社会上也存在一些普遍的认识,就是诸如非户口常住居民的选举权问题,增强代表选举的主动性和竞争性问题,贿选的界定和应对问题,还有扩大代表直选范围的问题,这些都是现在很紧迫的问题,这个修法没有将这些问题纳入一起考虑,为再次修法留下了空间。

  同票同权最终目的是提升农民地位

  经过60多年的发展,人大代表的选举走向了城乡同票同权,这是这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最重要,最受人关注的改变。

  从政治权利上说,这实现了城乡政治权利上的平等(当然,城乡的平等还包括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平等等方面),有利于提升农民的地位。修正提升了农民的话语权,有利于中国城乡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的权力诉求,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代表的结构。

  这是一次非变不可的修正。

  代表的构成比例1953年全国是8:1,省市是4:1。当时考虑的是国家的农业人口太多,还是一个农业国,加上当时强调的是工人阶级的领导,所以制定了这么一个比例。

  到了1995年,这个比例进了一步,全国、省市都变成了4:1。但改革开放30年来,城乡人口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个比例与现代文明国家的追求和身份是不匹配的。在现代文明国家,普选,平等是一个基本原则,不实现平等投票权,政治现代化就是一个不现实的问题。

  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政治权利缺失

  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的权利不到位,是他们政治权利的缺失。

  如果农民能决定他们的资源使用权,能决定农产品的价格,农民会穷吗?他们不是没有创作价值,是他们的价值被低估。

  如果农民的话语权真正得到发挥,农民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这是改变的最终目的。同票同权的实现,可能会使一些农业大省的代表有所增加,但能不能真正选出代表农民利益的人出来,还有待观察。

  选举机构中立问题很重要

  有关选举委员会的问题,是这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中另一个重要的改变。从完善选举法的角度来说是一个进步。

  选举是一件大事,最容易产生争议,常常影响到政治进程。目前我国关于代表的选举,竞争性还没有那么明显,问题还不是很多,但也有贿选等情况出现。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应该有独立公正的机构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现在,选举法考虑了到这一块,有所进步。

  目前,选举委员会还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国外应该是常设的。在我国,将选举委员会变成常设机构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是多设一套机构,多一套人员的问题。

  有关选举委员会,独立、中立性是最重要的,法令其实应该保证选举委员会的中立性问题,这样有利于提高选举的组织效率。

  完善选举程序体现了民主化要求

  有关候选人见面,秘密投票,委托投票等方面的问题,都是选举程序的问题,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细化的要求,这是选举程序民主化本身的要求,修改进行了顺应。

  5大问题为再次修法留下空间

  我们观察到,这次修法总体而言是进步的,但相对于社会一些很迫切、很现实的要求,修法还留有一些可以继续进行的空间。

  非户口常住居民的选举权问题:大量的城市白领,媒体从业者,律师等等,他们不是流动人口,但他们因为没有居住地的户口,实际上丧失了选举权,因为他们基本不可能到户籍地去登记选举。这是城市化和现代化中出现的问题,这些人的数量越来越大,他们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这是一个现实的没有解决的问题,其实规定按常住居民一样进行登记就可以,解决起来很简单。

  加强参选主动性和竞争性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在程序上有所体现,就更合理。比如说个人参选问题,怎么报名,怎么与选民见面等等。其实,这有利于发挥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能增加选举的公平性,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代表没有报名参选而最终“被选举”成为代表的局面。

  贿选的界定和处理问题:什么是贿选,应改怎样处理,选举法应该给选举委员会一个认定的权力。因为这样的问题已经出现,但没有正确的解决途径。

  代表普选范围扩大问题:县乡代表的选举现在是直接选举,这个现状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从政治民主发展的角度而言,改革开放30年过去了,直选的范围怎么说也应该有所扩大,扩大到哪一级目前没有共识,但怎么说也应该有所进步。在我看来,最少应该扩大到地市级。

  持外国护照、绿卡人员参选问题:目前很多人大代表都持有外国护照。选举法提出这些人在参选时要向选举委员会申报。其实应该规定,持有外国护照的人不应当选人大代表,因为这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外国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允许外国人当选本国议员的。

  对于绿卡持有者,应该规定他们有选举权,但不应该有被选举权。因为他们是外国常住人口,不是本国常住居民。这同样涉及国家主权问题。(拾年)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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