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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下月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6日18:06
  中新网广州3月16日电(郭军周明耀黄昭伟)记者16日从广东海事局获悉,新修订的《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规定》将进一步规范珠江口水域船舶的航行行为,并有助于提高港口货物运输效率,保障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

  据了解,珠江口有广州、深圳和香港等航运中心、枢纽港口,也有珠海、东莞、中山等重要港口,向内延伸还有佛山、肇庆、云浮、清远等内河重要港口。该水域河道交错,水网纵横,通航环境十分复杂,航行船舶的既有海船,又有河船,有几十万吨的超大型船舶,也有几十吨乃至几吨的小型船舶,珠江口万山群岛水域还是良好的渔场,渔船活动频繁。

  随着珠江三角洲航运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珠江口水域的通航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船舶向大型化、高速化方向发展明显。据广东省航海学会姜运清秘书长介绍,随着南沙新港、虎门港、中船龙穴造修船基地的建设使用,进出港口的十万吨级以上船舶明显增加。港澳、港珠航线的一些高速客船,一般航速在二十多节以上,可以达到四十多节。

  广州引航站陈国钧站长介绍,,随着2011年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的完工,航道水深将达到-17米,有效宽度243米,将能满足10万吨级船舶全天候双向进出港。前两年深圳港也疏浚了铜鼓航道,与伶仃航道形成交叉态势。

  复杂的水域,航运经济的发展,对以前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修订的《规定》要考虑到了大型船舶的航行安全要求,又考虑到了小型船舶的合理诉求,就富裕水深、交叉相遇、速度限制、拖带、高速客轮、交通管制等9各方面进行修改和调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完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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