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问题奶粉流出背后:均生产于清查毒奶粉之际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3月26日13:18
演播室主持人张泉灵:
今年1月,流入了广东和福建,被有关部门查处。几天前,《焦点访谈》对毒奶粉如何流入市场进行了报道。然而近日,记者在当地调查过程当中,又发现了在这起毒奶粉扩散事件当中,渭南市质监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震惊全国的陕西省毒奶粉事件经过公安部门1个多月的侦查,最终认定这次毒奶粉事件的源头来自于陕西省大荔县荔华乳业公司。现在,毒奶粉虽然被追回了,毒源也被查到了,但人们还是疑惑不解,为什么在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全国乳制品行业全面排查、追缴三聚氰胺超标奶粉的形势下,荔华乳业公司仍然能够生产和销售这些毒奶粉呢?现在我们先来看看这批毒奶粉是经过了哪些环节流向市场的。
首先,荔华乳业公司生产了20吨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然后以抵押货款的形式,转卖给了当地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马双林又将其中的10吨转卖给了陕西省渭南市乐康乳制品公司,乐康乳制品公司又将这批毒奶粉和其它奶粉掺混,将生产出的28吨“三彩牌”奶粉销往广东、福建等地,结果被福建质监部门查获。请观众注意第一个环节,荔华乳业公司生产毒奶粉的时间。
杨占利陕西省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008年)9月6日、7日、8日这三天之间,(质检人员)全部进(乳品厂)。荔华公司给马双林这批奶粉没有上台账。
主持人:
渭南市质监部门的解释是荔华乳业公司是在2008年9月8日之前生产了这批毒奶粉,没有追缴的原因是企业账目管理混乱,没有记录这批毒奶粉的交易和流向。请注意,9月8日这个日子是渭南市所属的大荔县质监局工作组进驻荔华乳业公司的日子。据称,当时他们根据上级严查问题奶粉的要求进驻企业,全面排查库存奶粉和奶粉生产的各个环节。但由于账目管理混乱而没有发现这批已经流出去的毒奶粉。9月8日之后,在质检人员的严格监管之下企业不可能再生产毒奶粉了,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这批20吨毒奶粉的生产时间存在重大疑问。
记者银建章:
各位观众,这里是陕西荔华乳业有限公司。今天下午,我们驱车将近两个小时从渭南市赶到这里,并试图与该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是经过多方努力,最终都没有成功。
记者:
是荔华乳业公司吗?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对。
记者:
请问你们负责人在不在?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您找哪位?
记者:
我找王建平。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王总不在。
在无法找到荔华乳业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记者只好通过公安部门找到了另外一个关键人物,就是2008年从荔华乳业公司购买了那20吨毒奶粉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他目前已经因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马双林犯罪嫌疑人:
它(荔华乳业)是在我这儿抵押的,我找别人帮它贷的款,(荔华乳业)在我这儿抵押的。
马双林说,因为荔华乳业公司欠他的钱无力偿还,所以在2008年将20吨奶粉抵押给了自己,但接下来采访到的内容让记者感到吃惊。
记者:
(质监部门)说(荔华)公司没有记账,所以他们没有查到。
马双林:
你是2008年10月5日、10月4日、2日、3日都生产的奶粉,你公司没有台账,那是推脱责任,那它是互相推脱责任呢。
记者:
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这个时间呢?
马双林:
因为生产的奶粉装的袋子,上面的日期是(2008年)10月4日、10月5日、10月2日,还有的是九月二十几号、九月十几号的都有。
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马双林的说法跟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大不相同。马双林说,这20吨毒奶粉中有相当数量的毒奶粉居然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生产的,而按照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这批毒奶粉是在2008年的9月8日之前生产的,这两种说法、两个时间点的不同意味着一部分毒奶粉是不是在质检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后生产出来的,这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
记者:
就是大荔县荔华公司说(卖给马双林的)奶粉全都是(2008年)8月份之前生产的?
杨占利:
对。
为了进一步核实这批毒奶粉的真实生产时间,记者又来到了渭南市故市镇马双林的家中寻找第一手证据。
记者:
9月13号,这个也没有,9月23号,这个也没有,还有10月份的。
马双林的妻子向记者出示了多张渭南市质监部门扣押这批毒奶粉时所出具的抽样单。这些加盖了渭南市产品监督检验所公章的抽样单明确显示,相当数量的毒奶粉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这让记者十分吃惊。这批毒奶粉难道真的如马双林所说,是在大荔县质检人员进驻企业之后在清查毒奶粉风声最紧的时候生产出来的吗?
杨占利:
(你)好像是说有9月份,还有10月份的,所以这个事情。
记者:
你都不知道?
杨占利:
不知道。
杨副局长说,直到记者采访时,他都不知道那20吨奶粉还有2008年9月、10月份生产的。当记者向他索要对马双林被查扣奶粉所做的质检报告时,他只向记者出具了13个批次的质检报告。而据记者调查,事发后渭南市质监部门查封的马双林尚未销售出去的这批毒奶粉共6.55吨,21个生产批次,那么其余的8个批次的质检报告到底哪里去了?在批次的问题上又有什么玄机呢?记者:
你上次跟我说总共是13个批次,是吧?
杨占利:
对。
记者:
就是你给我的那个质检报告?
杨占利:
对。
马双林:
不对,21个批次。不对,总共是21个批次。
记者:
上次你给我介绍的是13个批次,多少吨呢?
马双林:
6.55吨吧。
记者:
6.55吨,13个批次?
马双林:
你拿他这个质检报告单,我给你说你拿这个对一下,他这个有几袋子,多少,根本对不够那6.55吨。
按照马双林所说,记者将13个批次上面的奶粉数量相加后发现只有5吨奶粉,另外的1.55吨奶粉不知去向。
记者:
那就等于说如果要对不够的话,等于是少了8个批次,按你所说的,是吧?
马双林:
对对对,我跟你说的有那个时间,有十月份生产的、九月二十几号生产的、九月十几号生产的。
原来渭南市质监部门向记者提供的这13个批次的生产日期全部都是2008年8月以前的,而其余2008年9月中旬乃至10月生产的8个批次的质检报告均不见踪影。记者:
你有没有感觉到奇怪,你们提供给我们的质检报告单全部都是2008年8月份之前的产品?2008年9月和10月的质检报告单呢?
杨占利:
对啊,就是他们给我提供,我来之后,我一查,他们说还有七八个。我说七八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七八个是没出质检报告吗?是没检还是样品在那儿放着呢?他说那是9月份之后,我当时就火了。
记者:
为什么?
杨占利:
因为我很清楚。
记者:
你清楚的是什么?
杨占利:
国家明确要求(严查)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奶粉)。
在记者拿出证据后,这位杨局长也不得不承认确有8个批次的检验报告被隐瞒了,不过这是下级所为,他并不知情。那么隐瞒的原因显而易见,隐瞒批次是为了隐瞒生产时间,隐瞒生产时间是为了隐瞒自己的失职行为。
记者:
那现在你也没有搞清楚,他们到底是检了没有给你看,还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检?
杨占利:
我还不清楚,真的是,我跟你说。到现在他们,比如说,没检,样品在哪儿?样品,检了,报告在哪儿?
渭南市质监部门的领导很清楚,如果9月中旬以后荔华乳业公司还继续生产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奶粉意味着什么。
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质监总局先后发出严查毒奶粉的紧急通知。一是要求质监部门要向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对奶制品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每一批出厂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二是明确规定了责任,每个企业新生产出来的奶制品在生产加工环节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除严肃处理驻厂监管人员外,还要追究该厂监管人员派驻单位的领导责任。以确保2008年9月14日以后新产奶制品再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作为此次毒奶粉时间源头的20吨毒奶粉,有相当一部分是荔华乳业公司9月14日之后生产出来的。
事实上,如果2008年9月8日质检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之后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的话,毒奶粉的生产和流出是完全可以被发现的,就不会发生这次毒奶粉的流出事件了。
演播室主持人张泉灵:
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质监总局先后发出严查毒奶粉的紧急通知,要保证9月14日之后新产奶制品再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也就是说,9月14日是一条红线,此后再出现问题就要追究当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渭南市质监部门在生产环节没有把住关,在出了问题之后又继续隐瞒事实真相,这种态度怎么能够监管好食品安全,又怎么能够履行好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使命。
(来源:CCTV《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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