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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支持太原市警界“复制”重庆改革 一年一聘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0年04月07日08:23

  继3月份重庆警界科级以上官员免职重新竞聘之后,太原警界也开始改革,上至正处,下至科员,全部职位放开,一年一聘;考评成绩成为评聘的硬杠杠,优等有资格晋升,末等自动降级乃至解聘。(见4月6日《瞭望》)通过打黑风暴,重庆警察队伍问题一览无余,其严重程度令人震惊。当然,这并非说重庆警界的问题就比其他地方大。因此,重庆首创的这种大换血式的警制改革被太原警界“复制”,值得肯定。

  如果说重庆对全体警员的免职重新竞聘,被认为是打黑之后主政者决心换血重生的必须,那么太原的下岗竞聘,则是较为主动地直面现行警制的问题,这样的勇气是值得鼓励的。正如《望》所分析的一样,社会急剧转型,治安、稳定形势严峻,传统社会模式解构,沿用多年的部分管理方式失效;矛盾潜行,社会情绪不稳,警民关系微妙,这就特别要求公安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但有时却不得不面临警察权威下降的尴尬,如为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一些地方往往需要公安“顾大局”,协调解决一些专业范畴边缘的问题,甚至承担警察之外的职责……这些都对公安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所以,警制改革是必须的。但我们看到,无论重庆还是太原,都将下岗竞聘当成了警制改革的突破口。在重庆警方内部,这轮换岗被称作是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其所涉及的范围,涵盖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在编人员以及绝大部分领导职位。但是单单的重新竞聘,并不能彻底避免警界的再次沉沦。

  事实上,中国警制最大的问题在于权力太多、权力太集中,而外部监督和选任制度不够完善。譬如户籍、消防、交通、海关缉私等,许多社会管理、处罚职能都收归警察管辖之下,既无法律授权也无外部监管。甚至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警察权力有时比检察院和法院还大。其实,如果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侦查权是不该过于庞大的。但现实中,作为行政机关的公安机关,往往被赋予了很大的权力。

  这也就造成了某些公安部门的官员能够随时使用权力,为其寻租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本来应该受到司法处理的人,最后却以行政处理了结;本属于行政违规的人,却被使用了司法手段进行处置。

  所以,无论重庆还是太原,主政者如果想要彻底解决目前警制的弊病,对其权力的有效限制已是刻不容缓,这才是警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对于重庆、太原等地的改革,我们应该抱以最大的善意和支持,哪怕一丁点的进步也是难能可贵的。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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