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儋州4月13日电 (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钟振强)没有买一瓶酒,报账时却虚报42瓶酒,多报19700元;买东西1200元,却虚报6650元。国营新盈农场党政办公室原主任吴德荣以此两招就贪污了公款26000多元。近日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吴德荣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6年6月,吴德荣向梁某索要两张货物销售发票,分别在发票上虚填购买蓝带、五粮液、皖酒王等酒,向国营新盈农场财务报销,侵吞公款19700元。同年6月,吴德荣到临高县临城镇一胶印厂,为农场购买1200元的书写纸和复印纸,却要求胶印厂老板在发票上将购物金额写成6650元,并以此金额报销。2009年8月,吴德荣被刑事拘留后,将所虚报款项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