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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结婚违规放鞭炮当心未入洞房先进班房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4月23日02:25
  本报讯 (高级记者伏桂明 见习记者贺昊岚)记者4月22日从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气转暖,结婚、乔迁、开业等庆典活动逐渐增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有所抬头,该局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市民举报,可获100元至500元奖励。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我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春节期间和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特殊情况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当前,全市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够正确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遵守限放规定。

  个别单位和个人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特别随着结婚、乔迁、开业等庆典活动增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所抬头。为此,全市公安机关采取了送达《致市民一封信》、《致新婚夫妇一封信》、新婚夫妇跟举办婚礼酒店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等措施。截至目前,已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行政处罚17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

  整治期间,如果在宾馆、饭店、酒店等场所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责任人哪怕是“新郎官”,也要依法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处罚。对限放区内的其他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希望市民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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