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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被指“老鼠仓”事件揭开券商业潜规则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30日02:03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丁晓琴

  2010年4月12日上午8点42分,一封网络举报信激起千层浪,不仅将计划上市的兴业证券晾在聚光灯下,也将整个证券业撕开了一个供人观看的口子。这封举报信,直指原兴业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肖俊光利用岗位特殊权限,查询跟踪公司自营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举报材料曝光了肖俊光2007年9月期间的部分证券买卖行为,其操作与兴业证券自营账户高度一致,且交易间隔时间极短,最短的一次仅间隔一分钟,交易金额从2.04万元至135.4万元不等。

  近来,“老鼠仓”事件屡屡被曝光,从去年下半年起监管层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抽查范围已从基金经理扩展至券商、基金投资研究人员,甚至一些商业银行、信托、保险公司中的资产受托人员都在检查之列。

  但对于不少“特殊”的证券从业人员来说,因为手中拥有“特权密钥”,使得那些在外界看来“门禁森严”的机密信息,变得唾手可得,为滋生“老鼠仓”提供了温床。

  守株待兔

  跟踪券商“自营账户”炒股

  4月12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老鼠仓”曝光事件,让正在准备上市冲刺的兴业证券有些措手不及。

  当日,一位自称兴业证券内部员工在网上举报称,兴业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肖俊光利用自己的权力,跟踪公司自营账户买卖,并提供了肖俊光亲属的交易账户与兴业证券自营账户的“对照交割单”。

  举报人提供的部分交易记录显示,肖俊光借用其配偶邱葵花的证券账户,在2007年9月13日至28日的5个交易日,先后对应兴业证券自营账户买卖三友化工、湖北宜化等7只股票,个人与兴业证券自营账户的买卖方向完全一致,交易金额为数万元至十多万元。由此,该举报人认为,肖俊光存在借他人(其爱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并且利用特殊权限查询跟踪自营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操作之嫌。

  兴业证券的IPO材料已经于去年12月上报证监会。目前正处于上市的冲刺阶段,无疑会受到“老鼠仓”事件的影响。兴业证券4月13日下午发布公开声明,称肖俊光违反相关法规的规定,用其家属名义开立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属实,并随即撤销其行政职务,暂停其工作。声明中,兴业证券没有使用敏感的“老鼠仓”这一说法,而称其系个人违规进行股票交易行为,以撇清和公司的关系。

  举报材料一经曝光,立即在市场引发轩然大波。肖俊光是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情况下,跟踪兴业证券自营账户搭建 “老鼠仓”进行交易,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作为主营业务之一,综合性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自有的资金在一级或者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为此一般综合性券商都会设立自营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但按照证券法规定综合性的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的,需要专门设立一个自营部门,需要定期向证监会报告自营情况和自营计划。且按照相关规定,券商自营账户信息在券商交易系统中处于“绝密”状态。

  瞒天过海

  “特权密钥”突破技术防火墙

  上海某券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券商自营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都是高度隔离的。“根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都要进行严格分离。”但北京某大型券商信息技术部员工告诉记者,其实“运维部门是可以看到上述信息的,因为这个部门负责的就是整个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而公司所有交易业务都在这个交易系统上完成。”

  但举报信中提供的交割单显示,时任兴业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的肖俊光几乎做到了对自营账户如影随形的跟踪。对比两个账户的交易时间,最短一次间隔只有一分钟,可以想见肖俊光是实时看着自营账户操盘动作下单的。

  据了解,除了信息技术部之外,还有一些特定人群能够接触到自营账户的交易信息。

  “虽然自营业务投资品种的研究、投资组合的制订和决策以及交易指令的执行,应当相互分离,并由不同人员负责,但还是有很多特定人群可以看到全程机密。比如券商风控部门。”上海某券商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为了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控自营业务的风险,券商风控部门应能从前、中、后台获取自营业务运作信息与数据”。这也意味着,券商风控部门也是自营交易信息的一个特权人群。

  此外,该人士认为,定期接受风控部门风险监控报告的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机构也是拥有特权的人群。

  既然自营账户信息都能被“特权”轻而易举的攻克防火墙,那么获取普通客户交易信息更是“小菜一碟”。上海某中型券商客户经理告诉记者,除了营业部总经理等之外,营业部合规专员也能看到所有客户的交易信息,此外还有理财顾问部和电脑部的工作人员。

  深圳某大型券商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他那些手上有大客户的同事,对大客户的一举一动十分清楚,甚至连什么时候买入哪只股票,何时卖出收益多少都了如指掌。有媒体报道称证券工作人员透露,普通投资者的账户,只要是正式员工,都能查阅。

  这些“特权密钥”,令那些在外界看来“门禁森严”的机密信息,变得唾手可得。

  暗度陈仓

  高科技手段“助纣为虐”

  记者在采访中提及肖俊光“老鼠仓”事件东窗事发时,不少从业人员私底下的态度,是“这家伙真倒霉”的论调,对“老鼠仓”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尽管证券法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采访中没有一位证券从业人员否认自己炒股,只是搬出相关规定表示,“我们是不能炒股的”。

  北京某券商总监在参加某网站研讨会席间私下跟记者表示,不管公司办公网络能不能进行股票交易,公司员工谁也不会傻到用办公网络炒股,以免留下操作痕迹授人以柄。

  该券商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些高技术“无痕”操作秘笈,“比如现在的3G高科技产品,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稽查”。上述人士告诉记者,3G网络的IP地址为动态分布,而且现在3G网络并未硬性要求实名登记,“即使实名登记也可以借用别人身份证。”此外,现在的手机炒股软件、炒股机等,都因为无需实名登记,为老鼠仓提供了无数科技便利。

  如此一来,相关部门稽查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将骤然提升:要想确切查知交易IP为何人所用,其相关环节纷繁复杂,十分费劲。

  此外,有券商人士表示,即便是在公司电脑、办公手机上下单,其IP和WAP地址也可以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进行伪装和修改,“这些只是小技术问题,只要不出大漏洞,监管部门一般都难以察觉”。

  在这个时候,高科技成了一把双刃剑,既帮助相关部门稽查老鼠仓,也为老鼠仓提供“暗度陈仓”的便利。

  亡羊补牢

  凸显券商风险控制漏洞

  在兴业证券发布只字不提“老鼠仓”的声明之后,4月15日举报人再次质疑:“即使身为公司高管,即使是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肖俊光也并不应拥有查看自营账户的权限,那么,为什么他可以长期经年累月快捷便利的跟踪自营账户进行交易?只要有最基本的股票常识就会明白,没有实时查看自营交易的系统权限,又怎么可能做到如此亦步亦趋 ?”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兴业证券的自营盘被长期而及时的跟踪,不仅说明内部“防火墙”机制形同虚设,也说明了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紊乱。

  事实上,记者在查阅兴业证券网上公开资料时发现,肖俊光在任兴业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期间,曾参与兴业证券客户综合分析系统项目,且该项目获得2009年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基金行业的“老鼠仓”一直是相关部门监管的重点,自上投摩根基金被举报有“老鼠仓”并被查实后,相关部门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2009年2月28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最终将严重的“老鼠仓”行为认定为刑事犯罪。

  但在券商“老鼠仓”的监管上,此前因操作手法隐蔽、难以界定、取证难等原因,一直监管不力。兴业证券已非唯一案例。2007年上海证券因风控制度存在漏洞遭遇监管层处罚,2008年海通证券金牌分析师涉嫌代客理财,2009年南京某券商自营部门工作人员因高淳陶瓷内幕交易被调查。

  鉴于近期老鼠仓事件多频频曝光,从去年11月起,证监会严打“老鼠仓”的执业行为检查扩大至券商层面。

  对此,董登新认为,老鼠仓在国外也存在,不过,国外一般通过用重典严惩,只要法律有足够的威慑力,再加上严厉监管,严格执法,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监管成本。“行业自律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用终身禁入作为行业自律的最高处罚也是够力度的。”

  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也表示,可以“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的方法来治理老鼠仓。他认为,在证券行业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实际上成了“行业潜规则”,但这类案件检查、监管、处罚与制裁的取证有难度。因此,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应鼓励举报,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甚至可以追回的违法所得额按比例提成,以经济手段打击经济违法犯罪,以内部人举报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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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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