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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偶遇飞行员酒后失身 誓言卖血也要讨回公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5日13:29
  一个月前,31岁的杨娟(化名)在普洱偶识49岁的飞行员郭智(化名)。三天之后的凌晨,她在宾馆报警:郭智趁她酒醉不省人事时强奸了她。可是警方立案报捕后,案子却被检察院退了回来,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了给自己讨公道,她留在普洱四处申诉。警方表示,将会继续对此案进行侦查。

  事件:

  偶遇飞行员,一起喝酒后她失了身

  杨娟的手机里一直存着事发后郭智和他同事发来的短信,总共24条,其中19条都是郭智发的,大多是请求杨娟原谅并要求私下和解的内容。回忆起当初,杨娟说:“如果没有那次偶遇该有多好!”

  那天是3月17日,杨娟到普洱茶叶广场闲逛。此次来普洱,是为了圆两年前来普洱旅游时,曾计划在普洱开服装店的心愿。

  那天下午,她走进一家茶庄,郭智和几个同事正好在茶庄里喝茶。由于都喜欢茶,大家很快搭上话并熟络起来,临走时还留了电话相约第二天再到茶庄喝茶。

  第二天,杨娟并没有如约前往。可是下午5点,杨娟在五一广场的一家馆子吃饭时,意外地看见了正准备返回的郭智一行人。接着,他们便一起吃晚饭到晚上8点多。随后,郭智一行又把杨娟送回宾馆,并再次相约次日一起喝下午茶。

  19日,为了不让杨娟感到拘谨,郭智等人还叫来了一位女同事作陪,一行5人喝茶。期间,杨娟得知郭智几人都是一年前被普洱一家航空公司从陕西挖过来的飞行员,且都是军人出身,加之谈吐举止都比较得体。这给杨娟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因为她父亲也是军人出身,而且她也曾应聘过空姐。两天的相处,在杨娟看来,她和郭智等人很有缘分。整个下午,几个人彼此间相谈甚欢,关系也越走越近。

  晚饭后8点多,郭智一行人提议去唱歌,杨娟没有拒绝。到了凌晨1点多,其他人纷纷离去,留下郭智负责送杨娟回宾馆,因为所有人中,杨娟和他的关系走得更近些。

  20日凌晨4点多,何娟在宾馆报警称:郭智趁她酒醉不省人事时强奸了她,而且当时她还在例假期间!

  女方:

  “哪怕是卖血,我也要讨回公道”

  “我当时醉得不省人事,怎么回的宾馆都不知道。等我醒来后,我发现郭智睡在我旁边。我打他、骂他,叫他滚!他跪在地上求我原谅,叫我不要报警。我怎么能原谅他?我不是一个对感情很随便的人,况且我们才认识3天,根本谈不上有感情,他竟然趁我酒醉的时候,对我做出这种事,而且我还在例假期。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哪怕是卖血,我也要讨回一个公道!”

  当天凌晨4点多 ,杨娟把郭智赶走后,立即报了警。随后,思茅区刑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报警后,杨娟本以为郭智会立即被抓起来,可警察把郭智叫去做完笔录后,下午就把人放了。

  眼看着郭智“逍遥法外”,杨娟心急如焚。随后几天,杨娟便来到郭智所在的航空公司讨要说法。航空公司出面协调解决未果。期间,杨娟还曾打算在航空公司跳楼自杀,幸亏被公司职员发现救下。

  在航空公司申诉无门,杨娟又找到普洱市妇联求助。妇联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个案子涉及刑事犯罪,必须依赖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他们只能协调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并督促他们尽快办案、秉公办案。

  4月7日,杨娟飞回重庆找朋友和当地媒体求助,未果。

  4月15日晚,何娟再次从重庆乘飞机回到普洱,发誓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检察院: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逮捕

  就在杨娟四处奔波的同时,警方的调查也逐一展开:3月30日,经过10天的调查取证,思茅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正式立案;次日,向思茅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郭智。可是4月12日,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理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当事人口供不一。

  “这已是确定的事实。我们才认识3天,而且当时我还在例假期,难道我会拿自己的身体和名誉来开玩笑吗?法医鉴定结果也证明当时在房间床单上提取的残留物是我和他的。怎么能叫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呢?再说,哪有人做了坏事自己承认的?检察院所谓的当事人双方口供不一,根本不能成立。”检察院的决定让杨娟无法接受。

  4月16日,杨娟来到思茅区人民检察院问个究竟。办案人员告诉她,根据公安机关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法医鉴定的结果也只能证明杨娟和郭智发生过性关系,并不能证明郭智强奸了杨娟的事实。另外,杨娟身上没有外伤,且没有证据证明事发时她酒醉的程度已经达到不省人事。

  “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案子到了法院,最终不能判定有罪,那我们就办错了案、抓错了人。这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她能提供新的有力证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如果她认为我们办的案子有问题,可以到控申科进行申诉。”

  警方:

  “继续侦查,尽量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没有提取我手机里的短信!”得知可以让警方继续侦查,杨娟欣喜若狂。于是,她拿着手机到思茅区公安分局要求办案人员继续侦查。

  刑警大队长刀锐说,短信他们当时就看了,只是在他们看来,它对案子本身没有什么作用,所以就没有提取。“经过我们调查取证,我们认定郭智已经触犯了刑法才立案提请逮捕的,但案子到检察院就被打回来了。现在她要求我们继续侦查,妇联的也打电话过来协调,我们会继续侦查,尽量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与此同时,杨娟也到思茅区检察院控申科进行申诉。但被告知:“现在这个案子公安机关侦办还没终结,我们还不能受理(控申)!”

  “我现在只有等,但是不管等多久,我都不会放弃。我不能背负耻辱过一辈子!”于是,杨娟找了间便宜的宾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每天,她都奔波于公安局、检察院和妇联等部门。她说,只有把这件事了了,她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飞行员:

  “感觉头上顶着"强奸" 两个字”

  而此时,该事件的另一名当事人郭智也为此心力交瘁。

  “强奸!”活到这把年纪,49岁的郭智从未想过这两个字会跟自己扯上关系!他的生活、工作、家庭瞬间变得一塌糊涂。现在一出门,都感觉自己额头上顶着“强奸” 两个字。

  被杨娟赶出宾馆后的郭智,从当天中午开始就不断给杨娟打电话、发短信,请求杨娟的原谅。但杨娟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下午,他便接到了警方的传唤。第二天,杨娟又出现在公司,这一闹就是好几天。整个公司上下都闹得沸沸扬扬。本来他和其他几个一起从陕西过来的同事正和公司闹着劳务纠纷,现在他工作全停了,处于待岗状态,还要接受警方不定期的传唤。他也去找了律师,律师告诉他,案子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还不能代理。

  “纵然我对她造成了伤害,但那晚大家都喝多了,她也实在是表现得太主动了。事情发生后,我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向她认错,求她原谅。如果能在经济上对她进行一定的补偿也可以, 我只希望双方能平心静气地来处理这件事,但她都坚决拒绝。她的目的就是要置我于死地。”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件事发生后,我不敢让在陕西的家人知道。工作待岗不说,在公司里,我声名狼藉,头都抬不起来。我的人生算是全毁了!如果她真要这么闹下去,我也没有办法,随她闹去……”说起这事,郭智也很无奈。

  同事:

  “没想到会这样 他太冤了!”

  “那晚我们5个人总共就要了两打啤酒,而且还剩了4瓶没喝。也不知道她是真醉还是假醉,起先是靠在郭的身上,喝着喝着头就躺在郭的腿上了……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事情是太正常、太普遍了。像她这样,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结果。”当晚一起喝酒的郭智同事曹先生觉得郭智很冤。

  “我认识他十多年了,他一直是个特别豪爽耿直、开朗乐观的人。现在出了这件事,他已经完全变了,一天到晚精神恍惚,见到陌生女人就害怕,也不敢给家里联系,见谁都低着头。我们作为朋友,看了都心疼。如果这件事让家里人知道了,或者为此坐了牢,叫他以后该怎么活?怎么面对他两个孩子?”

  航空公司:

  “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郭智所在的英安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员工发生这种事,他们也很头疼,但这是郭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她每天都来公司闹,我们出面协调解决,她又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在这件事上,公司的态度非常明确:如果郭智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司绝不会包庇、纵容。”

  目前,这起案子警方还在侦办中,杨娟和郭智都在等待最终的结果。纵观整个事件,如果没有那次偶遇,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采访过程中,两人都不止一次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是没有那天的偶遇该有多好!”或许,从某种程度上讲,杨娟和郭智都是那次不期而遇的受害者。(记者林霞)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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