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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银行房贷拒签量暴增 购房者遭“被违约”

来源:沈阳晚报
2010年05月07日06:24
  银行暂停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发放房贷后,个贷机构和银行的房贷拒签量激增了十几倍,而因房贷被拒而引发的退房纠纷开始在京城楼市不断上演。

  交了首付又面临违约

  昨天上午,李女士讲述了她的遭遇。今年年初,李女士夫妇买了位于朝阳区五里桥的某项目的房子,总房款约98万元,两家人就凑了68万多元的首付。

  4月中旬,李女士夫妇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但就在他们准备贷款材料的时候,银行接到新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1年以上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于是,他们的申贷请求被“驳回”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房子只能退掉。

  但当李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时,销售经理却说合同已经签了,退不了,非要退就要交违约金。按10%计算,要赔给开发商10万余元。

  记者随后致电该项目售楼处,销售人员表示,购房合同中是写着购房人如退房须交房款10%的违约金,但如今赶上宏观政策调整,未来怎么解决,由开发商还是购房人承担责任,现在没有定论。

  房贷“拒单”暴增

  房贷门槛连续提高,引发了银行和个贷机构近日房贷审批中的“拒单”量暴增十几倍。个贷机构“伟嘉安捷”相关负责人透露,新规出台后,每天拒掉的单子都在十几单以上,占到了总申请量的两成,比平时增加了十几倍。

  记者搜索搜狐焦点网等业主论坛发现,由于银行新的房贷限制政策,房贷被拒导致纠纷的例子目前已有很多。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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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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