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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被改建成售楼部 百名业主不满集体抗议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5月09日04:39

  会所改建成售楼部业主不满集体抗议

  本报讯 (记者龙蕾摄影报道) 昨日,天河区某花园近百名业主聚集在会所前,大喊“还我会所”口号。记者前往现场采访发现,开发商想把早已封闭多年及使用多年的一期会所一楼改建成二期售楼部。业委会、物业管理处及开发商三次磋商未果,但开发商日前进场施工。

  记者在现场发现,会所北门及南门的玻璃门都锁住了,北门旁边的美容美发店和水果档均已关闭,在门口处悬挂一个指示牌,在两侧玻璃门旁,还张贴着“坚决要求开发商回复会所原状”及“还我会所”的大横幅。会所门前则聚集了大量小区业主。

  有业主表示,该花园已交付使用多年,为一个封闭式小区。当时房子是现楼,会所也是随同给业主使用的。会所北面本来是封闭的,现在开发商要把会所改造成售楼部,这个门肯定对外开放,人进人出,对小区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记者在该花园一角的宣传栏中看到了开发商向小区业主张贴的相关信函及公示:“花园规划仅配置一个会所,目前一期会所是为一二期共同服务的。根据《权属证明书》会所产权属于我司,我司和一期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3点双方已明确约定会所所有权属于我司。”

  记者通过相关途径联系到开发商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会所已经给他们使用这么多年了,现在是我们把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拿回来用而已”,而记者询问会所有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明,该人士表示要继续询问。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人士还未给记者回复。

  会所产权归属才是问题关键

  实际上,现在在售的房地产项目,很多都是用会所当作售楼部使用的。在买家看楼的时候,销售人员总是会给卖家介绍,“我们所在的位置是售楼部,但以后就是你们娱乐健身的会所”等等。

  但会所何时才交付业主使用呢?是否有双方交接的时间节点?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谢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讲,我们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会所何时交付业主使用的问题。对于其使用,最关键还是要看其产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程先生告诉记者,当下的很多会所在规划、报建时是文化、休闲娱乐的功能,但在性质上属于商业经营性配套。如果产权确实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把它用于售楼部用途则无可厚非。

  如果开发商无法出示会所的独立产权证明,一般可能会有三种情况。现在的商业性会所越来越多,而且越做越大,为避免产权纠纷,开发商都拥有会所的独立产权。但在以前,很多楼盘的会所都不是经营性质的,而是附属一定的政府功能,比如说文化站等,开发商无利可图,就会把会所的开发成本转嫁到业主身上,让业主为会所面积埋单。这部分面积,就在业主的分摊成本中。

  第二种情况,则是该会所是整个小区一期、二期甚至是多期的配套,在小区尚未建完前,开发商无法办理会所的产权证明。

  第三种情况则最为简单,就是开发商尚未办理会所房产证,所以当然无法出示。

  而对于第一种情况,该人士表示,业主需要证明自己的公摊中有会所面积。该人士还表示,在楼盘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会请相关专业部门对每家每户的建筑面积、室内面积及公摊面积作详细测绘及制成报告,并将此份报告交给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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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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