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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规定主城大众餐饮企业11月前一律不得提价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0年05月21日02:15

  昆明主城大众餐饮企业11月前一律不得提价

  今天(20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2010年第1号公告, 决定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从5月20日起到10月31日间,对餐饮企业出售的米线、面条等大众餐饮食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没有调整价格的大众餐饮企业一律不得提高价格。

  市发改委2010年1号公告中明确:此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范围是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在四区范围内的区域)。其他县(市)区是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制定当地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意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只限大锅小碗是考虑受众面最广

  此次昆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按最高限价、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和监督检查四种方式展开。

  其中“最高限价”中,即对全市餐饮企业出售的米线、面条等大众餐饮食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从严控制擅自提价行为。即在5月7日省发改委发布公告以后,列入最高限价范围的品种,没有调整价格的大众餐饮企业一律不得提高价格。此外,对大众餐饮企业收取的水电费不得高于餐饮业水电费收费标准。

  列入最高限价的品种为:大锅小碗米线、面条、卷粉(主食净重不低于250克);大锅小碗饵丝(主食净重不低于220克)。其它具体的数量、质量标准由市商务局牵头行业协会向社会公示。

  年内不得提高餐馆铺面租赁费

  据了解,昆明市此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内容共包括四项:集贸市场和商铺业主对摊位租赁者、餐饮企业收取的摊位和铺面租赁费,今年内一律不得提高,租赁费标准维持在去年的水平;代收的水、电费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损耗或管理费;对餐饮企业出售的米线、面条等大众餐饮食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米线加工、牛奶、桶装水、饲料等生产、销售企业不得擅自涨价,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

  17家企业列入提价申报名单

  市发改委明确列入了提价申报范围的经营者名单: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云南吉鑫园过桥米线餐饮公司、昆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花溪牛肉米线连锁店、建水砂锅药膳米线店;新希望昆明雪兰有限公司、昆明七彩云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进乳业有限责任、昆明市海子乳业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昆明珍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林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昆明承龙水业有限公司;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昆明黄龙山(饲料)工贸有限公司、昆明正大有限公司。

  列入调价备案的经营者为: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四川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金碧店)、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辰店)、云南之佳有限公司(便利店)。以上企业须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市发改委书面报告调价情况及调价理由。

  声音

  让游客吃到便宜美味的米线

  有助于提升旅游城市形象

  今天下午,篆新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经理何伟接到了昆明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何伟称,市场摊位和铺面租金统一每年收一次,2010年租金已经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收完,因为多数承租者都是很多年前就签好合同的,所以租金基本没怎么上涨。代收水电费是每两月一次,且每户每次会收取1吨水和1度电的费用作为损耗费。

  篆新农贸市场一饼店赵老板认为,铺面租金是跟私人租的,政府虽然不让涨,但私人业主不一定会实施。“现在铺面俏得很,如果去投诉,人家肯定会说你不租还有别人租。”赵老板说,至于代收的水电损耗费其实没几块钱,但是如果真的免收还是件好事。

  “这些措施只能限制大规模企业吧,对小店估计影响不大。”出租车司机李宏说,限定大众餐饮消费还是很好的措施,尤其作为旅游城市,让游客吃到便宜味道又好的品牌米线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

  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山国勇:尽管今年云南严峻的旱情和目前夏季饮用水需求量的大增,导致市场需求量同比增长30%。但目前企业并不考虑上调价格,而是维持现价。对于市场需求量增大,企业通过加大产能来满足市场需求。此外,对于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方式,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对此企业一定积极支持。如果成本支出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才会考虑调价,到时一定会严格按规定提前10天申报。

  昆明市海子乳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李骏:由于海子乳业所有原奶收购全部来自去云南本地,加之目前云南旱情一直未得到缓解,如果再持续干旱,势必导至原料价格上涨,那么有可能影响到终端产品的价格也要上调。不过,如果要调价,企业一定会遵照规定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发改委提出申报。

  市发改委、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答记者问时明确——

  大众餐饮的最高限价以5月7日的价格为准

  今天,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2010年第1号公告明确, 要求从5月20日起到10月31日间,对餐饮企业出售的米线、面条等大众餐饮食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那最高限价的标准时什么呢?市发改委、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以5月7日的价格为准。

  问:最高限价是以什么水平的价格为基准?

  解答: “街边小店和米线连锁店成本价格肯定不一样,不同地区价格也有所差异。所以不能一刀切,不能规定说所有小碗米线都4块钱。”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科刘科长介绍,所谓“最高限价”不是统一规定价格,以省公告出台日期5月7日为时间点,餐饮企业在各自当时价格上不能有所提高。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王副局长分析成本问题时谈到,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比如米线,可能是作坊米线也可能来自大型生产厂家,那么就有所差异了。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装修、服务等诸多方面,质量不一样,成本自然也不一样。所以小碗米线卖4元有的可能会亏损,有的可能盈利,最高限价必须找到平衡点。

  问:最高限价品种依何标准制定?

  解答: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覃处长表示,4种最高限价品种依据昆明饮食习惯而定,以昆明人吃早点为例,调查显示大多数人会点大锅小碗米线、面条、卷粉和饵丝。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杨艾军表示,此次列入最高限价的品种为何只限定了大锅小碗的米线、面条、卷粉、饵丝,是因为“大锅小碗”是受众面最广的,政府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只能针对受众面广的来进行干预,企业毕竟要有盈利,因此对于类似小锅米线或其他的种类就不进行政府价格干预,而是由市场自行调控了,这一方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也让企业可以维持发展。此外,下一步行业协会将招集几大餐饮企业,结合市发改委的精神征求意见,比如在最高限价之下,如何定每碗的质量、数量,不能缺斤短两,在品质上该如何保障都要进行细化,并签定自律书,同时通过媒体宣传。

  问:街边未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名单的小餐饮店涨价,会不会干预?

  解答: “企业名单包含了昆明市有规模的生产、销售企业。”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覃处长说,未在名单之上的差不多都是小店,要提价或调价也不需要申报和备案。

  问: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如何落实到位?

  解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王副局长表示,从昨天下午开始,已陆续开展检查工作。此外,市民可通过拨打12358或直接去区级价格主管部门两种渠道来反映问题。王副局长介绍,12358价格举报专线可承担投诉和咨询两种功能,如遇咨询定会作出如实答复,接到投诉后价格监督检查局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同时,王副局长建议投诉举报人最好能保存相关证据。针对干预政策中提到,摊位或铺面租金不得比去年高,对于已经缴纳的今年租金,以合同为准,依法处理,对于尚未缴纳的今年租金如果有提价可以投诉举报。王副局说,签订合同涉及租金问题不属于《价格法》范畴。(都市时报 记者杨雁 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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