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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要家人善待谢才萍(组图)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5月22日03:41


  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外,文强案二审宣判结束后,市民在法院门口燃放鞭炮。

  昨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死刑仅需最高法院复核即可执行。

  >>>判决

  有待最高法院复核临判前,还在求活命要家人善待

  谢才萍、周晓亚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文强等五人不服,向重庆高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有待最高法院复核

  据了解,文强案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将提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则会被立即执行,如果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则转为死刑缓期执行。

  5月19日,文强的辩护律师之一宣东就已得知二审会维持原判,并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作为辩护律师,他的观点和在二审时辩护的一样:文强被判死刑,量刑过重。宣东说:“从全国范围来看,首先,文强的金额不大,前中石化的老总陈同海受贿一个亿,也是判的死缓。其次,文强的职位并不算高。再者,说他受贿情节特别严重,他没有"索贿",也不是"不拿钱不办事",也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临判前,还在求活命

  昨日审判席上,文强一直静静地听着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情绪一直很稳定。直至听到法官提高音调,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时,文强依然出人意料的平静。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一审宣判的时候一度失控,放声大哭。此次二审宣判,她也很平静,不哭不闹。

  “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他心里很无奈”,在场的律师宣东说,他一直在观察文强的反应。

  宣东说,5月20日与文强的会谈时,文强已经预感到二审可能要维持原判,心里应该是有所准备。

  这是文强最后一次会见律师。宣东说,其实文强心里非常难受,不过这么多年的公安工作的经验和高层干部的身份,让他有着处事不惊的镇定。

  文强对律师说:“杀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他表示,并没有有意识去做危害社会的事情,他说他的要求不高,“给我一条命也行”,“应该考虑我这么多年来为国家作出的贡献”。他还说道“我死了,也会有人怀念我的”。

  要家人善待

  谢才萍、周晓亚

  可能文强已经意识到二审会维持原判,所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文强已经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了。他要律师转告亲属:要善待谢才萍和周晓亚。

  文强案因为谢才萍和周晓亚牵涉了很多——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明知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

  文强的亲属认为这两个女人害了文强。文强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交代家人:要善待谢才萍和周晓亚,毕竟她们嫁到文家,是文家的人。文强还认为自己对不起其他的很多亲属,自己犯罪,影响了一些亲属的工作和生活,还要律师转达他的歉意。

  昨日宣判后,文强的律师向法院提出要求,能否让文强夫妇见个面,因为他们以后几乎没有机会见面了。但是法院经过研究后,没有批准他们的见面。

  本报记者 蔡早勤

  >>>反应

  没有说话

  文强被法警扶着退庭听到判决结果

  群众放鞭炮庆祝支持死刑判决

  网络论坛几乎一边倒

  起了“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条幅。“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律是公正的!”市高院大门口,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曾经还有点担心二审获改判文强逃脱一死。”

  重庆市高院

  最大法庭座无虚席

  文强案二审备受关注。昨天的二审宣判,文强是否会被改判,成为各界的关注焦点。

  离宣判还有半个小时,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众多境内外媒体和关心此案的市民,有市民还举着“严惩文强”的告示牌。早上10点开庭时,市高院最大的法庭——能容纳400多人的大法庭,已经座无虚席。

  没有说话

  文强被法警扶着退庭

  昨天上午11点40分,市高院文强案的二审审判长在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后,文强还是显得比较平静,不过,文强还是被两名法警搀扶着、缓缓地走出法庭。在从被告席到法庭门口不到10米的那段路上,文强的脸稍微朝旁听席方向转了转,似乎在找寻他的亲人。

  他的身后,其余4名被告人:妻子周晓亚,往日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都在法警的搀扶下,慢慢地退出法庭。他们都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

  听到判决结果

  群众放鞭炮庆祝

  宣判结束后,旁听群众陆续涌出了法庭。市高院大门口,等待判决结果的市民,全部围拢了,个个伸长了脖子:“什么结果?”

  “死刑!”

  “判得好!”专门从沙坪坝赶来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听说文强宣判,本来开副食店的他,生意都不做了,早上9点就赶到了法院。因为没有旁听证进不了法庭,他就站在法院门口等了近3个小时。

  就在记者采访的同时,有群众在法院门口放起了鞭炮-——应该是很大的一饼鞭炮,震耳欲聋的响声足足持续了好长时间。

  同时,有群众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横幅:“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

  支持死刑判决

  网络论坛几乎一边倒

  现场群众的一致拍手称快,网络上,网民更是几乎完全一边倒地表示:支持文强死刑判决。

  “正义的胜利,人民的胜利,真是大快人心啊。”在天涯论坛上,文强被判死刑的消息也第一时间被网友发帖公布。而截至昨天下午6点,数百跟帖留言的网友,全都表示支持:“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希望多揪点这些人出来,打黑继续下去……”无数网友“发来贺电”,甚至还有网友表示:“太高兴了,晚上去K歌庆祝一下。”

  各大新闻网站,文强被判死刑的新闻也占据了非常醒目的位置,从读者留言看,几乎都是呈一边倒地表示“支持”。 重庆晨报供稿

  >>>文强其人

  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

  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2003年5月任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双规,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09年9月26日,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执行逮捕。

  2010年2月,文强一审,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5月13日,文强二审,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持续近三天。

  2010年5月21日,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他在任重庆公安局长的16年间,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号称“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事侦查专家”。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大型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在他的任期内,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杀人犯在逃。他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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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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