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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厚黑学:拆了即政绩,违法亦公益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10年05月26日02:00

   一家之言

  河北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今年,县里提出11168工程目标,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的情况下进行的,是违法拆迁(据央视《焦点访谈》)。

  有一句著名的官员语录“教导”我们:“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因而在很多官员眼中,搞拆迁从来不是一件难事,拆迁速度没有最快只有更快——拆迁自焚案后,尚且无房屋被保住、无官员被问责,强权暴力面对公民生命都可以无所顾忌,不过是要求平头民众“自愿拆迁”而已,简直易于探囊取物。

  广平县官员显然正是这样想的,因此,上面要求今年拆10万平方米,县里仅用10天就拆了33万多平方米。不过,我很怀疑他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拆了以后干什么?拆了撂荒吗?10天拆的,准备花多少年去建?既然短期内也建不了,为何不能悠着点拆,却生怕民众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多住了几天?一边是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一边却是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相当于10来天拆去的房子,几乎需要花20年才能实现“宏伟蓝图”,其中的荒谬性不言而喻。

  这种超速拆迁,除“为了拆迁而拆迁”之外,基本没有任何发展理性可言;超额完成拆迁任务本身,显然已被当作最大的政绩追求。打着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大旗,却仅以超速超额实现拆迁作为政绩追求,连拆迁户房屋被拆后临时搭建的窝棚也不放过,这样的“政绩”简直是以民众血泪直接作为交换。相比于只考虑拆不考虑建的荒谬,“拆了就是政绩”的荒谬尤为令人震惊。

  事实上,还不只是“拆了即政绩”作为鼓励,更有“违法亦公益”作为保障。新的拆迁条例虽然迟迟尚未出台,但即便以旧版拆迁条例而言,根本不与住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也不对被拆民众进行妥善安置,就单方面实施大面积强拆,也当属绝对违法行为无疑。这样的行为,就好比一群强盗突然闯入千余居民家中,随手甩下一点钱,根本不管对方是否答应,就大肆毁灭居民房屋。

  吊诡的是,虽然强拆违法无疑,但当地政府却足以将其解释为公益行为。因为大面积拆迁是为了落实“三年大变样”的上级要求,“三年大变样”是为了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而“危旧房改造”即使是在新条例草案中依旧是被列为“公共利益”的。所以说,尽管违法,却照旧是公益行为,问题最多不过是“程序上的瑕疵”而已。拆出人命都绝无丢官可能,更何况只是“程序瑕疵”呢?

  拆了即政绩,违法亦公益——广平超速拆迁背后的潜规则,不啻为当代政府拆迁学“精髓”。舒圣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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